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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故意隐瞒要零容忍
http://www.CRNTT.com   2020-02-13 17:33:42


  最近曝出的几则消息,让人愤怒。四川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隐瞒旅行史,多次在外活动,密切接触100余人,幷导致30多名医护人员密切接触,造成严重后果。无独有偶,山东一确诊患者故意隐瞒旅行史和接触史,致使68名医务人员和其他49名人员被隔离观察。据媒体报道,截至2月5日上午,已有18人因类似行为,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立案侦查。

  当前,为有效控制疫情,国家、社会乃至个人都付出巨大代价,一线医务人员更是用生命为抗疫筑起防护墙。当所有人不惜一切严防死守之时,却有人故意隐瞒旅行史,成为“移动的传染源”,实在令人愤怒。这不仅可能导致自身延误治疗,将家人朋友置于危险之中,更是给疫情防控大局添乱。在防疫关键期,对此必须零容忍。

  抗疫,需要全民齐心。戴口罩、不聚会、勤洗手、不信谣,是履行公民抗疫责任;严格遵守防护指南,自觉如实报告动向、配合隔离观察,同样是非常时期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严格落实防疫措施,更是法律责任。根据《刑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最近,一些地方接连查处相关案件,释放出坚决打击妨碍疫情防控违法行为的“铁腕”信号。

  当然,对于隐瞒,要区分对待。假如当事人是因为无知而疏于提供信息,那意味着防控宣传和引导工作要更细致;但如果是为了一己私利而罔顾他人安危,那就必须严厉惩戒。

  自疫情阻击战打响以来,媒体一直在强调“隔离的是病毒,隔不断人间真情”。但前提是,每个人必须严于律己,做好贡献者而非添乱者。只有每个公民都自知、自觉、自律,才能早日赢得这场艰苦战役的胜利。(来源:健康报 作者:泰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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