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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信边界不宜无限扩大
http://www.CRNTT.com   2019-11-26 14:37:37


  最近,征信很忙。ETC欠费超30日将上报个人征信、北京公租房违规将纳入征信、探索无偿献血纳入社会征信系统……纳入征信系统的项目越来越多,其中一些引发争议,这令人产生了“纳入征信系统的边界在哪里”的疑惑。

  近年来,随着信用问题的越来越受重视、社会征信系统建设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各种个人信息都被以“信用信息”的名义纳入到征信系统中,如频繁跳槽、闯红灯、乱扔垃圾、欠水电费……于是,社会征信系统几乎成了一个没有任何边界乃至“无所不包”的大筐,这也一再引发对于“纳入征信系统的边界在哪里”的疑惑。

  而相比“频繁跳槽、闯红灯”之类个人信息纳入征信系统,最新的“无偿献血纳入社会征信系统”的做法,事实上更值得关注、也令人疑惑不解。要知道,“无偿献血”行为,固然值得肯定、提倡和鼓励,但这又幷不等于“没有无偿献血”就一定是一种应予否定、排斥甚至谴责的失信行为。无论从征信系统,还是无偿献血制度本身角度,“将无偿献血纳入征信系统”其实都是不合适的,不仅在操作上显得“方枘圆凿”,而且在适用上也是涉嫌双重越界的,不仅涉嫌逾越了征信系统应有的适用范围边界,也涉嫌突破了无偿献血制度的边界——无形中,将原本完全属于自主自愿的“无偿献血”,变成了一种可以利用征信系统变相实施奖惩的信用行为。

  因此,社会征信系统征信范围决不能没有边界,乃至无限扩张泛化。诚如相关专家指出,“征信一般来说还是和金融相关。对于某项信息纳入征信系统还是要慎重”,而此前国家发改委发言人孟玮也曾强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始终坚持依法依规,合理适度,防止失信行为认定和记入信用记录泛化、扩大化”,“什么样的失信行为将纳入信用记录,要有明确的法定依据。”否则,如果什么信息应纳入征信系统,可以无限扩大、毫无边界,势必会因鱼龙混杂、不堪重负而最终损害征信系统本身效用的充分发挥,而且还会影响许多社会专业领域的正常管理秩序——如果无论什么事都可以简单推给“征信系统”,任由征信系统去实施奖惩,那么还要那么多不同社会专业领域的分工干什么呢?(来源:山东商报 作者:张贵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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