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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献血入征信 具有正确导向价值
http://www.CRNTT.com   2019-11-26 14:34:15


  近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无偿献血工作健康发展的通知》提出,各地应探索将无偿献血纳入社会征信系统,建立个人、单位、社会有效衔接的无偿献血激励机制,对献血者使用公共设施等提供优惠待遇。“无偿献血纳入社会征信系统”引发热议。

  “无偿献血纳入社会征信系统”之所以引发热议,就在于“赋予了献血者很多特权”。比如,使用收费公共设施的时候是免费的,比如参加一些社会活动会得到照顾,实施“献血者优先”。有人说:献血者值得尊敬,但是社会应该是公平的,不该赋予“某一个群体”特权。这样的说法似乎有道理。但是,这种说法也是教条的钻牛角尖。

  社会需要公平,但是美好的社会更需要导向,更需要让“有爱的人”得到实惠,尽管在奉献爱心的时候,他们想着的不是“为了索取”,不是“为了照顾”,不是“为了特权”,不是“为了地位”。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此前发布的数据,截至2019年6月,中国无偿献血人次和采血量连续20年增长。2018年,无偿献血人次接近1500万,采血量达到2500万单位。这是可喜的事情。然而,也不得不面对的是“血荒”的现实和无奈。“无血可用”是十分可怕的事情。只有人人都愿意在义务献血上“献出一点爱”,才能保障生命的安全。因此,义务献血是社会的倡导。

  既然是社会倡导,就应该让“有爱的人”看到“美好结果”,让他们在社会上更有地位。这就是“无偿献血纳入社会征信系统”的意义所在了。首先来说,这种制度设计,让“有爱心的人”有了获得感,更愿意投身义务献血事业;其次来说,这种制度设计,让“观望的人”有了引导感,通过美好的游戏规则,激发更多人参与义务献血的热情。

  前几年的时候,某地出台了一个规定:参加义务献血,子女就业、本人办事,都将受到照顾。应该说,这种导向是对的。通过建立完善的“无偿献血纳入社会征信系统”制度,我们可以让“有爱的人”在就业、上学、买房、贷款、办事等等方面得到照顾,更大范围放大“爱心的价值”“诚信的价值”。(来源:山东商报 作者:郝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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