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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献血入征信,警惕信用机制被滥用
http://www.CRNTT.com   2019-11-26 14:33:15


  近日,《关于进一步促进无偿献血工作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提出,各地应探索将无偿献血纳入社会征信系统,建立个人、单位、社会有效衔接的无偿献血激励机制,对献血者使用公共设施等提供优惠待遇。

  献血入征信,立即引起争议。反应激烈幷非舆论敏感,而是征信系统和献血制度本身的意义和原则,让献血入征信这个动作,实质上传递出了这样的信号。

  社会征信系统,是有着严格的经济和法律意义的社会信用体系,是通过对一个人的经济活动进行记录衡量其经济上的诚信和可靠程度,从而降低市场交易成本的一套方便可信的体制工具。社会征信系统是随着市场经济发展而诞生的,是为了方便经济活动而存在的,这就是为什么它的主管部门是中国人民银行,也是为什么它原本记录的是贷款是否逾期还款、是否有经济上的违约行为,约束也是通过限制贷款、限制消费等经济手段。

  退一步讲,即使将社会征信系统延伸至广义概念的信用系统,它也是强制约束型的体系。例如,有些国家和地区的信用系统,会涵盖学术剽窃、公共交通工具逃票等行为,这些都是需要用强制性约束来守护的社会底线,一旦突破“失信”,不仅有道德瑕疵,也是在违法边缘游走。而献血,是一种被鼓励的、自愿的行为,献血值得鼓励,不献血也不该被唾弃,这是《献血法》确定的无偿献血制度的精神和原则。

  如果将献血纳入征信,就容易给人这样的观感:不献血就对应“失信”。也就是说,不献血的对价是影响你借房贷、车贷甚至不能坐飞机、住五星级酒店,合理吗?不合理。那么,将献血纳入征信系统合适吗?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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