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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献血拟纳入征信值得商榷
http://www.CRNTT.com   2019-11-26 14:32:37


  日前,“探索将无偿献血纳入社会征信系统”的消息引发广泛关注。有网友引用国务院2013年颁布的《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内容:“禁止征信机构采集个人的宗教信仰、基因、指纹、血型、疾病和病史信息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采集的其他个人信息”,质疑该内容的合法性。

  在我看来,质疑本身没问题,但还不足以评估“无偿献血纳入社会征信系统”在征信应用“扩大化倾向”中的深层含义。

  相比“无偿献血纳入社会征信系统”,一些地方“ETC欠费超30天”“公租房违规”纳入征信系统,还算符合该系统的建立“初心”。即大体限于个人经济、金融信用领域,其应用场景的边界,还是比较清楚的。而“无偿献血纳入社会征信系统”与后两者有所不同。它与个人经济、金融信用无关。它属于个人社会公德表现评估的范畴。

  与个人经济、金融信用采集及应用通常处于被动、观察角度不同,“无偿献血纳入社会征信系统”从一开始就有主动“正确导向”的意图。它设想的“正确导向”通过“激励”而非“惩罚”获得。这种“激励”,正如很多网友关注的,只能通过与其他领域的征信互相打通来实现。

  一个人因为横穿马路、不孝敬父母导致的“信用赤字”,可以通过“无偿献血”抹平。当然,如果一个社会大部分人都无偿献血,那么未曾无偿献血的少数人,也在客观上形成了相对的“信用赤字”,与做过什么亏心事无异。

  这种做法无疑可以使很多领域的管理变简单,但也使管理对象扁平化、符号化,造成一系列伦理难题,势必越来越忽视人本身不可打通、不可互换的多维价值。APP图标的扁平化在手机系统升级是迭代的进步,但人的扁平化恐怕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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