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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疯子”伤人悲剧何时不再上演
http://www.CRNTT.com   2019-11-13 18:00:45


  近日,湖南长沙市一9岁男童在小区被陌生男子殴打致死一事引起公众关注。11月9日,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通过其官方微博通报了该案最新调查进展:犯罪嫌疑人冯某华2010年曾因患精神分裂症两次入住精神病医院治疗。目前,冯某华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案发现场监控视频显示,9岁男童被冯某华殴打了十几分钟。不少网友直呼心痛,呼吁严惩罗某华。但是,如果冯某华真的是一名精神病患者,他是否就拥有了所谓的“免死金牌”?

  根据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精神病人涉嫌犯罪,须经过司法鉴定,确定其作案时的精神状态,分三种情况以区别对待:作案时,如果精神病人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不负刑事责任,但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必要时由政府强制医疗;如果是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如果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也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以,冯某华是否负刑事责任,还要等警方进一步对其进行精神鉴定才能决定。

  冯某华幷不是第一个伤人的“武疯子”。11月5日,安徽省巢湖市一名“武疯子”手持三把尖刀,在街头到处乱舞,民警狂追600米,最终将其制伏。

  精神病患者的监护管控,涉及患者家属和社区、街道、卫生、民政、公安等部门,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有可能引发安全事件。构建一个齐抓共管的长效监管机制,离不开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自觉履行监护治疗责任,离不开卫生部门、民政部门和公安部门的联动合作。屡屡发生的“武疯子”伤人事件警示我们,应当尽快健全政府、社区、社会与家庭的联动机制,加强社区信息登记、相关职能部门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引入专业社会工作者的心理辅导和照顾护理,降低精神病人发病风险,切实维护公共安全。(来源:河南法制报 作者:董景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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