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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下架电子烟”还需要等通知吗?
http://www.CRNTT.com   2019-11-07 20:12:30


  据11月3日《新京报》报道,11月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告,要求电商平台将电子烟产品及时下架。但记者注意到,淘宝、天猫、京东、拼多多等电商平台,仍有电子烟及相关产品出售。多个商家和平台对记者表示,暂未收到有关网售电子烟下架的具体通知。

  11月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告,要求电商平台将电子烟产品下架。这个通知是监管部门通过新闻媒体发布的,电视上放了,报纸上登了,网络上转了。而且引起的反响很大,民间舆论纷纷一边倒地“大力支持”。然而,即便是“下架电子烟”的社会氛围如此浓厚,电商平台上还是摆满了电子烟,很多电商平台还打出了“双十一电子烟火力促销广告”。

  为何“下架电子烟”规定面前,有人置若罔闻?电商平台给出的理由很简单:目前没有接到具体通知。然而,这样的理由能说得过去吗?

  显然,一些电商平台在明知故犯,充耳不闻。“下架电子烟”的具体通知没有接到,却不意味着就可以“大摇大摆销售电子烟”。因为此前,监管部门曾经要求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也就是说,“电子烟不能肆无忌惮销售”。

  此次,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告,要求电商平台将电子烟产品及时下架,不能参与双十一的促销活动。这些新闻都是正规媒体发布的,在监管部门的官方网站上也都进行了发布。那么,很显然的是,无论是电商平台还是实体店家,都已经通过广泛的新闻宣传获得了“下架电子烟”的消息,电商平台不是“封闭的区域”,不可能无法获悉这一信息。之所以“没有下架电子烟”,实际是“假装不知道”。用“没有接到通知”的理由获取非法的利益。

  这让笔者想到了很多年前,实施“计生新政策”的事件,“计生新政策”已经通过《新闻联播》发布了,可是一些部门却依然执行“旧的规定”,他们给出的说法是“那是新闻”不是“红头文件”。这是多么可笑的事情?“坐等通知”何尝不是一种恶习?当然,这种情况的发生,监管部门也需要反思:在信息化时代,发通知不能像“蜗牛爬行”,不能滞后于时代的发展。而且发“红头文件”的模式也不该只是传统的“纸质版”了。

  总之,别让电子烟污染了双十一。新闻已经发布了,电商“下架电子烟”,就别装模作样等通知了。(来源:济南日报 作者:郝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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