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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少年杀人,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怎么破?
http://www.CRNTT.com   2019-10-28 15:54:24


  “你走了,爸爸再看不到你了……”连日来,大连10岁女童被残杀事件,不仅让家人悲痛欲绝,也让民众酸楚不已。人们除了同情受害者的不幸命运,更对加害者逃脱刑罚而失望——蔡某某未满14周岁,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无需承担刑事责任,警方已对其收容教养。

  从法律上讲,蔡某某不满14周岁,该案的确无法进入刑事司法程序。情是情,法是法,尽管蔡某某让人痛恨,但依法处理,只能如此。类似事件幷非孤例,据报道,北京一中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去年发布的一项报告显示,未成年人犯罪主要集中在暴力犯罪、财产型犯罪和性侵犯罪三大类型。“根据8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的情况看,犯罪年龄低龄化是当前青少年犯罪比较突出的特点”。

  未成年人犯罪年龄低龄化,早就受到业界关注。有专家建议,应尽快修改刑事责任年龄,“从14周岁降低至12周岁”。其理由是,一些施害的未成年人在作案时展示的辨识能力、心智发育程度甚至超过一般成年人的水准。这从警方办理此类案件中也可得到验证。

  但是,该不该修改刑责年龄,应进行更充分讨论、更科学研判、更全面剖析,还需要经过法律程序。就目前而言,更应该探讨的是,如何防范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以蔡某某为例,尽管他未满14岁,但揆诸媒体报道,他是不折不扣的问题少年。从对女同学动手动脚,到骚扰成年女性,蔡某某显然不是品德纯良的少年。有个细节是,案发当晚,蔡某某在班级群中发言,“小孩死了,吓死我了,11岁小孩,下午,让人扒光。”“我害怕啊,怀疑我了,我的指纹咋整?”“他们警察办事这么草率的吗?给我加入嫌疑名单,我一个小孩怀疑我。”如此种种,说明蔡某某绝不是一般孩子那样的心智。

  “我就想知道,到底什么样的家庭教育,能‘培养’出这样一个凶残的人!”受害者家人的愤怒追问,让人共鸣。蔡某某不可能天生是恶魔,他的家长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据报道,蔡某某的家人在事发后一直没有露面,也没有进行道歉。这种不负责任的家庭,“造就”蔡某某这样的少年,幷不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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