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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人脸”成不法分子的猎物
http://www.CRNTT.com   2019-09-16 21:40:04


  在这个互联网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泄露现象已经司空见惯,但以往很少见到出现“人脸数据”泄露。而此次不法商家公开兜售“人脸数据”,数量高达17万条,让人非常担忧。目前人脸识别技术已经得到广泛使用,一些金融机构、网络平台等都需要刷脸认证。而“人脸数据”一旦泄露,乃至被随意出售,就会埋下巨大的隐患。比如,凭借如今的技术,不法分子可以通过技术手段进行实时换脸,再搭配其他一些音频仿真技术及个人隐私信息等,如此进行视频聊天诈骗,就会有很强的迷惑性。

  17万条“人脸数据”下架幷不能给这一事件画上句号,这些“人脸数据”从何而来,对此必须进行追究。据报道,此次出售“人脸数据”的商家称,其售卖的人脸样本中,一部分是从搜索引擎上抓取的,另一部分来自境外一家软件公司的数据库。而媒体辗转联系到部分肖像出现在数据包中的当事人,他们几乎都表示自己从未授权任何人采集自己的脸部数据,也没有允许过任何人出售自己的照片和脸部数据。

  不能任由公民的“人脸数据”遭受肆意侵犯。对此,有必要加大对泄露公民个人信息不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增加不法分子的违法成本。相关部门需要做好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监管。绝不能把公民个人信息当成“商品”进行买卖,对于纵容售卖个人信息不法行为的网络平台,也要予以严厉惩治,督促其履行自身职责,对售卖个人信息不法行为“严防死守”。公众也要具备足够的防范意识。比如,在办理一些非金融类或者不太重要的业务时,尽量不要开通人脸识别功能。

  不能让包括“人脸数据”在内的公民个人信息,成为不法分子的猎物,需要用法治来筑牢个人信息的安全屏障。用法治利剑消除互联网的“双刃剑”效应,要像保护公民人身安全一样,保护“人脸数据”等个人信息安全。只有具备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才能让人脸识别技术、大数据应用等现代科学技术得到善用,推动社会进步,造福于民。(来源:半岛都市报 作者:戴先任 本文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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