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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宿舍背后是“社会力量”还是“社会势力”?
http://www.CRNTT.com   2019-09-05 21:57:41


  近日,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简称“东秦”)的天价住宿费火了。红星新闻等媒体8月27日报道,据东秦学生爆料,在2019年新生入学前夕,位于校内的鹏远公寓开出了16640元每年的天价,其中住宿费1200元,服务费14000元,还有设备使用费等其他费用。

  什么样的服务需要每年一万多元?据学生反映,所谓“服务”只不过每天有阿姨来拖地,“用拖布转一圈就走了”。

  更离奇的是,事情曝光后,河北省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竟表示,此事与东北大学无关,鹏远公寓属于社会力量办的公寓,学生自愿进行选择,至于收费标准是否合理,不由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然而所谓自愿选择与实情不符。据了解,该校校内宿舍床位有限,按照学生报到的顺序选择,导致一些学生无法住进校内宿舍,只能选择鹏远公寓。这就难怪了,假如平价宿舍充足,谁会主动去当冤大头呢?可是“来晚的挨宰”,这规则公平吗?

  学生公寓巧立名目、盘剥学生,大学不管、有关部门不管,该谁管呢?当人们想要责怪大学和有关部门不作为的时候,会发现更奇怪的事。据报道,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曾联合物价局对鹏远公寓进行起诉。这操作简直匪夷所思。位于学校校园内、本校学生居住的公寓竟然学校管不了,物价局也管不了,双方还得联手去找法院做主。更重要的是,学校和物价局败诉了。

  问题来了,鹏远公寓所属的“社会力量”究竟是什么神秘力量?

  表面上看,鹏远公寓还是很“懂法”的。比如将天价住宿费分解为住宿费1200元、服务费14000元等,是因为根据河北省物价局印发的相关规定,非财政资金新建的学生公寓,最高收费标准不得超过1200元/年。另外,鹏远公寓还贴出公告恐吓学生称,对于未缴纳费用的学生,将“依法追究民事责任,交由人民法院纳入失信人员黑名单,接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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