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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药神”式悲剧有望终结?新药品管理法重新界定假药劣药
http://www.CRNTT.com   2019-08-30 13:56:05


  未经批准进口少量境外已合法上市的药品不再按“假药”论处,建立健全药品追溯制度,处方药可在网上购买……《药品管理法》18来的第一次全面修改,8月26日表决通过。

  这次修改进一步健全覆盖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的法律制度,回应了社会关心。那么,“药神”真的可以有了吗?相关患者的生活又将发生什么变化?

  “高兴”,这是《我不是药神》主角原型陆勇得知表决通过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后的心情。他说,如果早有这个改变,或许就不会有自己这桩事了。

  8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此次修法最大亮点便在于对假劣药的范围进行了修改,没有再把未经批准进口的药品列为假药。

  电影《我不是药神》此前热映,陆勇的故事呈现在公众面前,其反映出的“假药”定义、“代购”未经国家批准进口药品等问题引发社会广泛探讨。在此前法律中,未经批准进口、销售的药品均以假药论处。因此,为他人代购或自行在网上销售可能构成犯罪。陆勇此前被起诉的案由之一便是“销售假药”。“现在这么改符合大众对药品真假的定义,也还原了药的本源。”陆勇对潇湘晨报记者说。

【变化】未经批注进口少量药品,酌情可免罚

  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

  该部法律共计十二章一百五十五条,对药品研制和注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和经营、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药品上市后管理、药品价格和广告、药品储备和供应、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此次修改回应了相关热点问题。其中,最引起关注的便是对何为假药劣药作出了重新界定,把未经批准进口的药品从假药里拿出来单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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