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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校闹”需要更多的“撑腰”
http://www.CRNTT.com   2019-08-21 22:22:34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意见》提到,依法惩处“校闹”人员,严厉打击故意伤害他人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跟踪、纠缠学校相关负责人,侮辱、恐吓教职工、学生等八种“校闹”的犯罪行为。

  “校闹”之所以近些年呈现多发的趋势,客观来说,在于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单纯学校乃至教育部门处置起来越来越困难,这导致了“花钱买平安”的问题相对突出,反而形成了恶性循环。而一些地方,政府对校园安全事故处置,习惯于问责和行政命令,职能部门则是事态不升级不介入,站了干岸,撑腰滞后。这些无形中使得事故的处置,控制力与效率不同程度缺失,最终导致“以闹倒逼”、“以闹要挟”的发生。

  因此,防范“校闹”发生,关键是校园安全事故发生后,处置的撑腰要前置、及时。对此,意见提出,推动学校建立专业化的安全事故处理委员会,统筹学校安全工作。而在一些地方,校园发生安全事故,则由当地维稳机构第一时间介入,协调行政、司法等相关部门参与,帮助和指导教育部门处置,形成成熟的机制,防范秩序失控,保证处理坚守法律底线。这些方面都有待探索与完善。

  校园安全事故纠纷的防范,制度的撑腰也尤为重要。校园安全事故不可避免,不管是意外伤害,还是其他侵权伤害,校园都是承担责任的主体,要承担事故损害赔偿。当前,大多数学校都投保校方责任险,但难以覆盖各类伤害事故情形,且赔偿额度较低,难以为学校提供全面、有效的保障,分担风险。应当多途径推动建立政府、社会、市场、家庭共同参与的多元化风险分担机制,帮助学校减负卸压。同时,建立独立、权威、简便的第三方调处机制,疏通便利的诉讼渠道,能够为家长提供维护权利的途径,减少学校直面矛盾的风险,也有利于减少“缠闹”的发生。

  此外,为学校创造宽松的环境,在心理上的包容与撑腰也不能或缺。校园安全是公共安全的范畴,政府和教育部门多关心、多支持,理性对待安全问题,放弃行政管控的依赖,帮助减压,扭转小问题“和稀泥”,“瞒报打压”,回归到公开、依法处理的轨道上来,提升学校的社会公信。(来源:现代金报 作者:木须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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