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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校闹”,就该用制度拒绝“按闹分配”
http://www.CRNTT.com   2019-08-21 22:08:24


图片来源:新华报业网
  继“医闹”“机闹”后,“校闹”也进入了公共治理的视线。近日,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简称《意见》),旨在加强对“校闹”的治理。针对实践中“以闹取利”和有些地方无原则“花钱买平安”的状况,《意见》明确禁止不顾法律原则的“花钱买平安”行为。

  学校是教书育人之地,也经常被赋予“净土想象”,也容不得“校闹”动辄挟胡搅蛮缠之势,扰乱教学秩序,乃至影响师生权益。

  就目前看,《意见》的诸多干货中,备受关注的两个亮点就是,明确“闹也不赔”和“不闹也赔”。它重点提到,杜绝不顾法律原则的“花钱买平安”,进而坚决避免“大闹大赔”“小闹小赔”的局面出现。这其实就是对“按闹分配”做法的否定。

  就在不久前,徐州丰县教师李秀娟写绝笔信为孩子维权,引发强烈关注,她信访的重要原因就是觉得赔偿不合理。此次《意见》的出台,多少形成了某种呼应,对之前不少公共事件中暴露出来的校园纠纷解决机制的不完善,也是种修缮。

  让学校讲法律原则,根据客观事实和法律法规厘定责任,而非在“校闹”面前无度退让,这是捍卫学校正当权益。事实上,多年前,教育部门就出台过《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对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不同情形,学校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进行了细致的区分。面对那些冲击教学秩序且诉求不合理的“校闹”举动,学校就该严格按照规定来。

  打击治理“校闹”,支持学校“闹也不赔”,对家长们来说同样是一种保护。一方面,一些极端“校闹”行为很容易激化矛盾,甚至上升为群体事件,结果是两败俱伤;另一方面,尽管司法渠道面临着不菲的时间和金钱成本,但“校闹”同样是代价相当沉重的维权方式。如果能不闹而解决,家长同样会受益。

  这些溢出界限的“校闹”行为,过去之所以时有发生,除了部分家长法律观念淡漠外,也跟很多校园的处理机制不够完善有关。遇到有来“闹”的,有些学校为了防止声誉受损,避免冲突激化影响教学,往往会采用息事宁人的方法,这样的处置逻辑经常会形成负面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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