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条“中国疾控中心:颈椎病肩周炎或纳入法定职业病”的消息获得关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副所长、研究员孙新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国际劳工组织已经在《国际职业病目录》纳入了一些“工作相关疾病”,包括一些心理疾病、腰背痛、骨骼肌肉损伤等。他表示,希望随着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我国的职业病目录也将会做出类似的调整。
在7月30日召开的国家卫健委记者会上,有记者提问,在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中,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将颈椎病、肩周炎、腰背痛、骨质增生、坐骨神经痛列为了劳动者个人应当预防的疾病。这些病是否属于职业病?
参会的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副所长孙新回答称,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国家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总工会制定和调整《职业病分类和目录》。
现行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是2013年调整修订的,包括10大类132种职业病。这10大类职业病分别是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和其他职业病。
根据官方发布的数据,2010年以来,我国年均报告职业病新病例2.8万例,截止2018年底,我国累计报告职业病97.5万例,其中,职业性尘肺病87.3万例,约占报告职业病病例总数的90%。
孙新介绍,国际劳工组织也有一个《国际职业病目录》,现行的《国际职业病目录》是2010年调整实施的,2010版《国际职业病目录》共四大类106种,包括了9个开放条款。
“与我们国家《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不太一样,《国际职业病目录》是一个预防目录,把预防的重点放在对劳动者健康危害最严重的疾病上,例如社会心理因素导致的工作压力和不良工效学因素导致的肌肉骨骼损伤等疾病。”孙新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