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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须牢记“先救人,再报警”的法律常识
http://www.CRNTT.com   2019-07-19 20:58:50


  近日,一段网友录制的北京南四环追尾事故在网络上引起了轩然大波。视频中,前车司机远离车辆、淡定报警、持续通话,而后车从渐冒浓烟到大火噬车,车内人员始终未能得到救助,看得人心急如焚,无不诧异前车司机的冷漠。

  手机远距离录制的视频虽不清晰,但足以让人隔着屏幕都心急、心焦、心痛。痛!生命消逝。事故发生后,后车严重变形,两人被困车中却无人施救,车辆冒烟到出现明火足有两分钟,但仍无人施救,本有时间、有空间、有条件死里逃生的二人活生生被大火吞噬在车中,令人痛惜扼腕。

  恨!无情冷漠。前车司机从被追尾到火光映天,全程都没有走近事故车辆看看人员情况,即使知道车内有被困人员,仍选择到“远离现场”打电话,对眼前车内的生命视若无睹,纵然已现火斑,已知命悬一线,已听旁人声声呼救,仍无动于衷,事不关己。仿佛内心的良知与道德一幷被大火吞灭,对生命的无情与冷漠,让人恨穷发极。

  忧!法无知晓。望而不救的司机以为于德于理都只会受到谴责,殊不知自己“见死不救”其实是违反《道路交通法》的行为,而在场的所有人都没能断喝一声,“你不先救人,就是违法行为”,用法律强制力约束他必须救人。路人们努力施救,也多不知自己正在尽“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的法律义务。一件交通事故暴露了大多数人对法的认识模模糊糊、模棱两可,甚至在网络“先救人还是先报警”的调查中,竟有一半的人不知“先救人、再报警”的法律条文。法治国家中,多数人对事关生命安全的法律规定“不知晓”“不确定”,使人惶恐不安。

  北京一名资深交警表示,若查明死者死因与施救滞后有关,法院在量刑时可能会加重对当事人的判罚,前车司机将为自己的冷漠付出大代价。尽管事故详情有待相关部门调查,但因不懂法而殒命、而处罚已是不争的事实。这说明,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基本法律常识,刻不容缓。

  法律常识考试作为驾驶员考试的基础科目,应进一步规范和严格,真正起到以考促学、普及法律的作用。在驾驶证年检的测试中强化对“先救人,再报警”、“抢救受伤人员,过往车辆驾驶人应当予以协助”这些关乎生命的法律规定考核,让每一名驾驶员都成为知法、“执法”的交通参与者。利用互联网的海量信息对每一次事故“以案说法”,将事故权责、处置方式、法律细则等传递给大众,避免不懂法害人害己的悲剧重演。(来源:河北新闻网 作者:吕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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