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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性侵女童”,严惩作恶者是社会共识
http://www.CRNTT.com   2019-07-05 18:21:21


  新城控股原董事长侵害女童一案仍在发酵。7月3日,有媒体报道,新城控股原董事长(现已由其子接任)王某某涉嫌猥亵女童,于7月1日在上海被采取强制措施。据悉,王某某侵害女童的行为发生于6月29日下午,地点为上海的一家五星级酒店。根据官方通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周某某因涉嫌猥亵儿童罪已被上海普陀警方刑事拘留。

  先是惊讶、猜疑,然后是由警方坐实案情后的愤慨、谴责、担忧……围绕此案的舆论关切和媒体跟进力度,堪称罕见。它一来是由于侵害9岁女童又一次触碰了社会“孩子不可伤”的那个最敏感神经,更因为犯事者的知名企业家、富豪身份与其龌龊行径形成了一种强烈反差,激发了社会对于某种可能存在的“特权”的天然反感。其所凝聚的社会诉求很简单:严惩作恶者,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

  比起被曝光案例带给舆论的震惊,诸如中间人带朋友的孩子“羊入虎口”以及现金交易等细节,更不免让人追问,如此熟络的作案手法背后,是否蕴藏着某种“成熟”的利益链?毕竟,相比较于普通案例,像王某某这样的“有钱有势”的成功人士,如果痴迷于把黑手伸向孩子,其带给孩童的威胁,对社会道德、法律的败坏,要严重得多。因此,不仅舆论对这类案件的声讨声浪要大得多,事件调查与处理,也必须要能展现出对侵害孩童犯罪的零容忍态度。

  舆论的聚焦,不只有愤怒和谴责,更有对王某某会否因自己的特殊身份而享有某种被轻纵可能的担忧。这种担心,既源自对公共人物所持有的地位、权势的天然警惕,也与现实中类似案件处理所面临的不确定性密切相关。其中一些或许是法律、制度层面的,比如,呼吁加码对性侵犯罪的惩罚程度;再比如,猥亵、强奸等犯罪在认定上的模糊之处;还有一些则是对司法审判能否彻底排除特权干扰,做到不偏不倚的公正焦虑。但不管是哪种公共情绪,共识只有一个:无论作恶者是什么身份,把罪恶黑手伸向孩童就绝不会被轻纵。

  当然,公众人物作恶,其“东窗事发”前有多“任性”,曝光后所受到的惩罚以及带来的影响也将会有多严重。王某某作为上市公司老总和数千亿资产的管理者,事发后新城控股在数天内缩水上百亿,正是来自资本市场的惩罚;另外,其此前所参与的一些公益慈善活动也被质疑是否存在不正当目的。这种关联性影响,是社会处罚的一部分,也要求公众人物必须有更多的道德自律和守法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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