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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最严疫苗管理法监造出高质量疫苗
http://www.CRNTT.com   2019-07-04 22:27:31


  历经最高立法机关的三次审议,社会各界关注的《疫苗管理法》将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对疫苗管理进行的专门立法,对疫苗实行最严格的管理制度,对违法者施以最严厉的处罚。

  毋庸讳言,2018年长春长生生物违法违规生产狂犬病疫苗等问题疫苗案件,是制定疫苗管理法的导火索。此案影响恶劣,广受社会关注,透过此案,我国疫苗生产使用等环节的监管漏洞和风险隐患也暴露出来。对于疫苗管理,我国在药品管理法、疫苗流通以及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其实已有相关规定。但是由于相关规定分散在不同的法律法规之中,既不利于监管部门严格执法,也给违法违规者可乘之机,为牟取不法利益而钻法律法规的空子。长春长生生物案件以沉痛的代价再次提醒,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疫苗药品监管长效机制刻不容缓。

  《疫苗管理法》从调查研究、草拟、征求社会意见到审议、表决通过,距离长春长生生物案件不到一年时间。如此高效率,一方面是因为早有立法基础,另一方面表明党和国家对疫苗安全问题的高度重视。《疫苗管理法》充分体现“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立法宗旨,对疫苗的研制、生产、流通、预防接种全过程进行了严格规定,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疫苗管理法”。疫苗关系人民健康,关系百姓幸福,不严不行。只有用最严法规,才能防止类似案件再次发生,才能保证生产出最高质量、最安全的疫苗,筑起人民健康的最牢防线。

  法律的权威在于实施。“史上最严疫苗管理法”规定得再严格,效果如何,关键还在于能否得到严格执行。各地政府当摒弃地方保护主义思想,各级监管部门当依法加强各个环节的监控管理,确保最严的疫苗管理法得到最好的执行。《疫苗管理法》还鼓励社会监督,在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后,特别建立了“吹哨人”制度,第七十七条规定“举报人举报所在单位严重违法行为,查证属实的,给予重奖。”将重奖内部人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有助于及时发现问题,也凸显加强疫苗管理的坚定决心和意志。

  严管才能管出高质量。有人认为“史上最严疫苗管理法”管得太严,甚至认为会影响到我国疫苗产品的出口。实际上,《疫苗管理法》98条规定:国家鼓励疫苗生产企业按照国际采购要求生产、出口疫苗。有鉴于疫苗的重要性,疫苗管理不怕最严,就怕不严。经过最严法规检验的疫苗产品,不仅会增强人民对疫苗安全的信心,也会在国际采购中树立起中国质量的品牌,赢得更广阔的市场。如此,还有什么理由担忧最严监管呢?(来源:深圳特区报 作者:赵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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