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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名要整改,矫枉过正的老毛病也要改
http://www.CRNTT.com   2019-06-24 23:25:09


  这几日,改地名成为舆论热议话题。

  最先发酵的是海南。海南省民政厅公布《需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清单》,要求将该省那些不规范的“大、洋、怪、重”地名进行修改,典型者如维多利亚花园、阳光巴洛克小区、维也纳酒店、钓鱼台别墅等,都要“更名改姓”。

  昨天,有媒体报道,福建漳州的东风大桥、管溪大桥、南山大桥因为“名称刻意夸大”,拟整改为东风桥、管溪桥、南山桥。与此同时,浙江温州也在紧锣密鼓地改地名。像“欧洲城”一期、二期名称规范为矮凳桥小区,“中央公园”改为鸿玺园,而在此前的整改中,“中瑞•曼哈顿”已改为“中瑞•曼哈屯”。

  而其背景则是,去年12月,六部委印发《民政部等六部(局)关于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的通知》,根据要求,各地在2019年3月前需完成摸底排查幷确定拟清理整治的不规范地名清单。眼下,地名整改进入了实质性的落地时间。

  六部委下发地名整改文件,地方积极执行,初衷甚好,可以及时刹住这股“大、洋、怪、重”浮夸风。但一些地方的地名整改却似乎陷入了主观化、扩大化的倾向。

  比如,酒店名幷不在地名之列。六部委通知主要列出待清理的地名,也主要是居民区、街巷、道路名等,没有提及像酒店这样的商业机构。更何况,酒店名称多是合法注册的商标,受法律保护。突然要求整改,按律师说法就是,“违背了行政法领域里的信赖利益保护原则。”

  漳州三座大桥改名事件也被舆论认为陷入了执行机械化、随意化的窠臼。尽管漳州市民政局方面昨天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称,这三座桥命名时未经民政部门审批,而其单孔跨径也未达“大桥”标准。但就现实而言,“大桥”是个相对概念,也是一种约定俗成的叫法,一些村里的桥也会被村民称作“大桥”。不顾生活实际经验,机械理解“大”的概念,这是否“念歪了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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