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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试穿族”扰乱市场秩序
http://www.CRNTT.com   2019-05-15 16:13:08


  “7天无理由退货”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良好举措,即收到货物后7天内,且货物不影响卖家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如因主观原因不愿意完成本次交易,可以提出“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申请。而在该事件中,买方穿着新衣服旅游拍照实质上是认可衣服的品牌与质量,却利用规则足足使用了七天,属于肆意利用网购规则漏洞,获取私利。

  像黄小姐这样的买家不是个例,网络上将这类人群称为“试穿族”。比如,吉林电视台某相亲节目中有一位女嘉宾就曾在节目中公开说,她每次上节目穿的衣服都是网购的,不撕掉标签,下了节目就要求“7天无理由退货”,每次上节目都换新衣服。

  事实上,在“试穿族”们自鸣得意的笑容背后,也隐藏了巨大的“风险”。研究数据表明,不加清洗的新衣有诸多“病源”,生产厂家或服装制作者使用化学添加剂来处理新衣,使衣物挺括有型,平整美观。“试穿族”专门穿新衣,然后无理由退货,其实也在屡屡接受化学添加剂的“亲密接触”。

  更重要的是,“试穿族”损害卖家利益,扰乱市场秩序,危害不容小觑。将心比心,假如人们知道,自己所买的新衣竟是“试穿族”穿过的“二手”新衣,心里会是何种滋味?“试穿族”的行为最终损害的无疑是整体消费者的权益,蓬勃发展的电子商务业乃至市场经济、商业道德都将付出巨大的社会成本。这也便是此事引爆网络的原因。

  公平交易、平等互利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便利、保障和保护好商家的合法利益必须二者兼顾,不可偏废。维护市场公平,每个参与者都责无旁贷。相关部门应当审时度势,强化监管,及时健全“堵漏”机制,建立和完善市场主体权益保障机制,切实维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平台方可以发布诚信榜,公布不守诚信的顾客,幷在此基础上适当修正“7天无理由退货”的适用范围,对于“试穿族”这类恶性使用退货权、诚信失分的买家,要出台相应的惩戒和限制措施,以维护商家的合法权益。而“试穿族”们也当及时收手,切莫心存侥幸,最终害人害己。(来源:新快报 作者:斯涵涵 本文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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