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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应成为国学教育重要内容
http://www.CRNTT.com   2019-04-24 15:58:49


  近年来,国学热逐渐兴起,各种各样的国学教育培训日益增多,一些问题也随之暴露。除了替代义务教育这样的非法办学行为之外,还出现过不伦不类的“女德班”,甚至是体罚、虐待学生等现象。当前,国学教育问题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现代社会国学教育的内容和方向始终不够明朗,由此导致利益驱使下,某些教育培训机构为了忽悠家长无所不用其极,胡乱吹捧、夸大其词,把国学教育庸俗化、功利化。而众多望子成龙的家长们对于国学教育也缺乏应有的了解和总体把握,听任教育培训机构指鹿为马、肆意妄为。

  “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随着全球化进程提速,国学教育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出来。国学热的出现也说明,不管时代如何变迁,传统文化对于整个社会发展有着深远影响,很多人在内心深处依然向往传统、遵循传统。人们在谈及国学时,通常会联想到传统儒家道德文化,实际上,我国古代道德与法律的分野幷没有那么严格。管仲是法家先驱,《管子》中写道:“国有四维……何谓四维?一曰礼,二曰义,三曰廉,四曰耻。”荀子是儒家代表人物,他说:“治之经,礼与刑,君子以修百姓宁。明德慎罚,国家既治四海平。”相对而言,一些国学经典中提到的“德(礼)”与“法”多了几分形而上的色彩,围绕“治”结合得比较紧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和道德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我国历史悠久,传统文化博大精深,但其中也有一些不合时宜的东西。国学教育需要结合现代社会实际情况,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如果反其道而行之,便会失去意义。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大背景下,法治应该成为国学教育的重要内容和发展方向之一。在推广国学教育过程中,应该弘扬国学经典中的法治思想、法治文化,阐释道德与法律之间的关系,让法治成为国学教育的一杆标尺。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将法治作为国学教育一项重要内容,不仅能进一步规范、整合、促进国学教育,更好保护受教育者权利,还能为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创造良好条件。法学家朱苏力认为,“是一个民族的生活创造其法治”,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需要传统文化和生活经验作为依托。尤其是随着国学经典中道德与法律辩证统一关系的深入人心,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能够同步提高、互相促进,为推进国家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杜晓 本文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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