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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号转网“坑多多” 维权不能“等哭诉”
http://www.CRNTT.com   2019-04-22 14:43:22


  对于手机用户来说,携号转网算是个进入倒计时的大彩蛋。继取消长途漫游费和流量漫游后,工信部今年又在全国两会上宣布了一个令广大消费者期盼已久的好消息:年底之前实现所有用户自由携号转网。这个写入2019政府工作报告的利好,是没有悬念、没有疑问的。那么,三大运营商的执行动作,会不会一如报告,干脆利落呢?

  以往运营商的不少做法,还是让人有不少担心。比如云南电信一名用户发现,因为办理了宽带业务,自己与运营商的合约竟然要到3000年1月1日才能到期,长达近千年;又比如在查询携号转网资格后,用户忽然发现自己多出了合约期限两年的免费彩信包。云南一位用户称,自己莫名被赠送了1G全国流量,幷且活动期限为6个月,她联系客服申请取消却被拒绝。再比如有用户表示,自己在提交办理转网申请后,多次接到客服电话,称转网后会收不到验证码、缴话费只能通过实体营业厅完成等……如此辗转复杂,战线浩瀚,恐怕没有几个用户能恋战到底。

  纸面上的携号转网权来了,但权利上空的玻璃天花板还不少。有的当然是合情合理合法合规的,比如优惠合约的有效期限等;有的就莫名其妙,比如上千年合约期限等。有数据称,截至2018年底,我国的移动电话用户达15.7亿,移动电话普及率达112.2部/百人。庞大的用户数据背后,既对应着庞大的消费市场,亦对应着厚重的消费权益。小散户跟大运营商之间的博弈,力量悬殊对比明显,这种割肉般的权益要能兑现落地,没有监管部门雷厉风行的护航推进,怕是终究“道阻且长”。可以参考的教训:提速降费的这几年,一些运营商的做法让不少消费者失望。

  电信服务不是福利院,利益博弈从来都是刀光剑影的。道德说教或者理论解释幷不能直接唤醒企业的义务自觉,只有从制度设计与执法监督的角度加强刚性监管,携号转网的梦想才有可能照进现实。于此而言,一方面是携号转网的权利与自由须有“国标”,不能将最终解释权旁落在运营商手里;另一方面是要明确不能携号转网的“负面清单”,及时清除该领域各种隐形的权益路障。

  携号转网“坑多多”不奇怪,但消费维权这件事,不能等到“坐在手机上哭诉”成热搜小视频才来解决。(来源:抚州日报 作者:邓海建 本文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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