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 
“西安奔驰事件”:法律绝不会“逼良为X”
http://www.CRNTT.com   2019-04-15 14:55:12


  请原谅,我们用了“逼良为X”这样的字眼。

  当然,这绝不是对当事人的诋毁,只是这两天发生在一名西安女研究生和西安利之星奔驰4S店之间的维权事件,实在让人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66万的奔驰汽车,还没开出店门发动机就漏油了。

  从退款、换车、补偿,到只承认“根据国家的‘三包’规定,只能换发动机”。谁曾想,15天耐心沟通和反复交涉,换来的竟是4S店的步步紧逼!

  “我是受过文化教育的人,我是研究生毕业,但是这件事让我几十年的教育受到了奇耻大辱!我就是太讲道理!”从委屈到窝火,这难道就是讲道理的文明人该受的气?

  一面是女研究生无奈之下的“大闹”,一面是4S店理直气壮的“依据规定”,在如此冲突对立中,我们看到的是一个想讲道理、讲文明的高学历女性被“逼上梁山”的无可奈何!

  本就是店大欺客,却一本正经讲起了法律规定。

  问题也就在于此。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法律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武器,而不是有心者趋利避害的工具。

  表面上看,西安利之星奔驰4S店给出的从退款变到换车加赔偿,最终又变成只免费更换发动机的解决方案,依据的是涉及三包的相关规定。

  有相关律师解释,在销售合同签订之后,消费者就受汽车三包相关规定的保护。而该4S店正是在这句条文上做起了文章,断章取义,故意用三包相关规定驳斥女研究生不讲道理,以此趋利避害。购车合同签了,此后的一切问题都拿“三包”说事,大店还真是“精明”。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 


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网移动版 】 【打 印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社微信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