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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缉逃犯用童年照 需要严厉批评吗
http://www.CRNTT.com   2019-03-22 17:18:45


  3月19日,镇雄警方发布公告悬赏百名在逃嫌疑犯,其中,因为找不到某些嫌疑人的近期照片,而使用了他们的童年照片。“童颜通缉令”一发布,顿时备受网友和媒体关注。一天后,镇雄警方通过微信公众号向公众致歉,称“自身工作不严谨”,幷且更新了《镇雄县公安局关于悬赏通缉百名在逃犯罪嫌疑人的公告》。嫌疑人的童年照被撤下,更替为文字说明“无近期照片”。

  事件至此本应告一段落。不过,有人对此进行了措辞严厉的批评,称“通缉令用娃娃照,容易在社会层面引起误解,相关警方责任意识淡薄,工作执法不注重结果导向和公众感受”。

  镇雄警方的通缉令用了嫌疑人的童年照,这真的是很严重的问题吗?需要这么严厉地批评吗?

  所谓“在社会层面引起误解”,来源于有网友戏称“看到通缉令照片,以为是寻找走失儿童”。这其实是开玩笑,稍微注意一些细节就能发现其中缘由。应当注意的是,各媒体在报道此事时,关注的更多是镇雄警方为什么会配发嫌疑人的童年照,报道没有太多要批评的意思。媒体很清楚,警方苦于找不到嫌疑人的近期照片,无奈之下才使用了童年照,出于方便群众辨认的考虑,认为即便是童年照,也算是有效的线索。

  警方发布通缉令的目的,是为了让群众认出犯罪嫌疑人,进而向警方举报。只是,一张童年照传递的信息量有多少?是否可靠?批评者基于这些疑问,认为“一个人模样变化最大的时期便是少年到青年时期,发布儿时的照片根本无法让群众辨认犯罪嫌疑人”,进而指责镇雄警方“责任意识淡薄、工作执法不注重结果导向和公众感受”。

  其实,这样的批评过头了。且不说这个结论的武断,我们只是想问这些批评者:如果你是镇雄警方,你会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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