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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逃公告上不该出现“娃娃照”
http://www.CRNTT.com   2019-03-22 16:52:28


  3月20日,云南镇雄警方在其微信公众号公开致歉称,此前发布的追逃公告中使用了犯罪嫌疑人小时候的照片,造成不良影响,对自身工作的不严谨向广大网友真诚致歉。

  根据媒体此前的报道,追逃公告中的第24个追逃对象吉某某生于2002年,今年的实际年龄应该是17岁。然而,在当地警方公布的吉某某照片上却分明是一名不到10岁的小学生。网友称其为“娃娃照”,一点都没有夸张。另外,追逃对象苏某某的实际年龄为23岁,许某某的实际年龄为28岁,当地警方公布的照片也都是十几岁的少年模样。更夸张的是,追逃对象杨某某的实际年龄已经51岁,使用的也是一张少年的照片。

  按照当地警方向外界的解释,因为他们无法找到这几名犯罪嫌疑人的近期照片,所以就使用了他们小时候的照片。网友留言质疑称,他们不都有身份证吗,使用身份证上面的照片,也比使用“娃娃照”靠谱。不能不说,网友的这个意见简单、朴素,却十分有力。有身份证,必然有身份证照片。而且,身份证照片一般都有期限等方面的严格要求,虽然不一定是近照,却能够非常准确地识别一个人的特征。何况,这些照片都存放在专用网络中,不存在找不到的问题。

  放着更加专业的身份证照片不用,却舍近求远地发布追逃对象的“娃娃照”,不管其中的逻辑如何,它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却是明显的。虽然老话说“从小看大,三岁知老”,这里指的也仅仅是脾气秉性。只凭一张小时候的照片,就能在茫茫人海中识别出他是谁,不要说普通人,就是专业人士恐怕也没有这个能力。

  在追逃公告上发布“娃娃照”,产生不了协助追逃的实际价值。不仅如此,“娃娃照”很容易让人产生误会。虽然追逃公告上对每个追逃对象都公布了他们的身份证号码,但是幷没有直接给出年龄信息。几张“娃娃照”会让人大吃一惊:他们这么年幼,到底干了什么,竟然会被追逃?

  这几个“娃娃”当然不是真的“娃娃”,无非是用错了照片而已。知道了实情之后,网友们也不过一笑了之。但是,对于操作此事的职能机关来说,却不能以小事视之。没有近期照片,便拿“娃娃照”凑数,有太多太多的事情万万不能如此随意。对于网友所提的使用身份证照片的问题,当地警方尚未回应,只是删除了“娃娃照”,这中间又有什么不便解释的原因吗?(来源:潇湘晨报 评论员:周东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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