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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逃公告用上童年照,有失精准和严谨
http://www.CRNTT.com   2019-03-22 16:09:13


图片来源:澎湃新闻网
  3月19日下午,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公安局通过“镇雄警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了《镇雄县公安局关于悬赏通缉百名在逃犯罪嫌疑人的公告》,其中包括2002年出生的吉某在内,警方使用的多名犯罪嫌疑人的照片明显小于实际年龄,有的甚至用上了童年照。这条追逃公告发布不久,就在网上引起热议。

  乍看这则追逃公告,还以为追逃的对象是小学生。可能是镇雄警方也意识到犯罪嫌疑人照片使用有些不妥,20日凌晨,“镇雄警方”重新发布了公告,其中已删除了吉某等人的照片。

  同时,“镇雄警方”刊发了一封致歉信称,因无法找到吉某等犯罪嫌疑人外逃时及近期照片,便在公告中使用了其小时候的照片(已撤除),引起广大网友关注,造成不良影响,对自身工作的不严谨向广大网友真诚致歉,今后工作中将汲取教训,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通缉令是公安机关依法追缉逃犯而制作的法律文书,目的在于集合社会民众力量,对逃犯形成合围,达到抓捕归案的目的,嫌疑人照片自然应务求“精准”。该事件中,镇雄当地警方追逃公告用童年照,着实让人大跌眼镜。

  客观来说,部分在逃犯罪嫌疑人可能由于缺乏犯罪时留下的影像资料,或者犯罪时间、逃匿过程已经久远,因此难以找到外逃时和近期的照片,这的确可能是当地警方在追逃时面临的难题。使用犯罪嫌疑人的童年照,或许也只是没有恶意的无心之举。

  不过,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在追逃公告中使用犯罪嫌疑人的童年照,也难言妥当。将犯罪嫌疑人幼照公之于众是否泄露隐私、符合伦理暂且不说,与十几年前的幼年照片相比,如今的犯罪嫌疑人外貌、体型都已经产生很大变化。因此使用“童年照”追逃,无异于“刻舟求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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