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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人索证”折射铁路急救短板
http://www.CRNTT.com   2019-03-21 14:30:59


  近日,有微信公众号载文及网民发帖称,一名陈姓医生在高铁上帮助救治一名生病乘客,救人之举完成后其被要求提供医师证。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客运段3月19日发出“致歉说明”,向积极参与救治的医生及广大医务工作者致歉,幷表示将进一步规范应急处置流程,努力改进服务工作。陈医生表示,已收到致歉,此事是沟通不畅所致,以后还会继续做好事。

  为何救人要索证?从铁路相关官方说明中可窥见几分端倪:说明表示,(救治)期间,为了留存与救治相关的资料,列车工作人员征询陈医生是否有医师资格证等证件,幷对周围旅客、救治过程留下有关文字及影音资料。这一系列的留证备查举动,难免让人怀疑是为了可能发生纠纷作免责准备。

  从规避纠纷的角度来看,救人前征询查验施救者资质似乎可以理解,幷且还可成为为乘客提供专业救治的堂皇理由。然而即便如此,已经让人如鲠在喉,更何况是在救人之后查看资质。需要看到,在高铁上救人有见义勇为性质,而非执业要求。

  事实上,救人有特殊性,纵使是专业机构、专业人士都无法确保施救绝对把握,包括民法总则以及院前急救相关法规,都对其中风险和损害作了相应的免责规定,这些规定本义就是为了尽量减少救人的顾虑与负担,提高救人助人的积极性和效率。像“救人索证”多少都“责任过敏”的嫌疑。

  铁路对乘客有一定的安全保障和救助责任,对遭遇突发疾病的乘客提供急救帮助是份内职责,在国民权益意识日益增长的语境下,考虑到类似救助过程中的风险幷无不妥。不过,避免求助中纠纷,最优的选择还是将其纳入到运营服务的供给中来考量,使其成为应急服务的一部分,提高可靠性,而不是临事把避责作为第一位,服务作为第二位。

  “救人索证”背后折射的还是铁路运营急救服务的缺失,仍停留依赖乘客互助救人的初级阶段,乘客突发疾病广播寻医,显然无法满足专业化、常态化急救的需要。近些年,推动急救向公共场所普及越来越具有共识,而铁路不但是典型的公共场所,而且客流量庞大,乘客突发疾病的情况比较常见,急救服务有必要纳入运营服务机制之中。一方面建立与院前急救无缝衔接的机制,另一方面急救技术设备配置与专业力量也应逐步向列车乘务服务延伸,如考虑在乘务员中配备急救专业人士,将急救基本技术纳入乘务服务职业素养,加强培训,整体提高急救能力,真正把风险掌握在自己手中。(来源:半岛都市报 作者:房清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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