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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人者被索医师证何以引发“误解”
http://www.CRNTT.com   2019-03-21 14:30:27


  3月19日,中铁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客运段官方微博,就“女医生高铁上救人,结果却被索要医师证”一事致歉。南宁客运段表示,事件处置过程中,列车工作人员未向陈医生作好沟通解释,造成了误解,产生了不良影响,反映出对突发状况考虑不周、处置方式欠妥的问题。

  南宁客运段知错认错的态度值得肯定,但把事件定性为因沟通问题造成的“误解”,恐怕有避重就轻之嫌。

  这本是一起医生旅途中救死扶伤的暖新闻:听到寻医广播后,陈医生及时赶到、积极治疗,旅客转危为安。但就在陈医生返回车厢时,乘务员要求其出示医师证。因其未携带医师证,乘务员又将陈医生身份证和车票拍照存档,幷要求其手写情况说明幷签字,留下联系方式。且整个救治过程,乘务员全程录像。

  乘务员的一系列举动,当然令救死扶伤的陈医生难以释怀。而南宁客运段解释称,此举是为了留存与救治相关的资料,也便于后续更好救治。这种解释当然也说得过去,但是,陈医生和网友们的理解是:列车员在保存“证据”、规避责任,一旦出了意外,责任由陈医生承担。

  诚然,医生执业需要资质证书,但是,执业与救人毕竟是有区别的。执业是一种有偿服务,而救人是免费助人,属于见义勇为行为。乘务员查证不合常理,即便是为了“规避自身责任”,其一系列举动也纯属多余。被誉为“好人法”的《民法总则》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医生在非执业地点救治他人属于见义勇为,这既是社会约定俗成的看法,也是《民法总则》的立法本意。公共场合紧急施救不是医生的专利,但医生是最恰当的人选。因此,乘务员一系列举动的潜台词令人不安:如此苛求见义勇为的医生,可能产生不良的社会反应,影响医生义务救人的积极性。急救重在抢抓“黄金时间”,一旦医生有了顾虑,后果不言而喻。

  总之,这样的“误解”本不该发生,而事件反映出的铁路急救服务机制的不专业和不成熟,急需改善。(来源:信息时报 作者:陈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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