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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了原创性,那还要艺术干什么
http://www.CRNTT.com   2019-03-20 15:04:54


  1、叶永青抄袭案一出,引起轩然大波。关键是,证据确凿无疑。更重要的是,抄袭者的作品居然比原作高出好几倍,让被抄袭者沮丧不已。

  马上有人说,这是艺术市场给闹的,艺术一旦向钱看,就这结果。其实,平心静气来说,被抄袭者所作所为,可能也含有市场推广的意思。相关代理画廊已经通知重要的拍卖行拒绝叶的作品。不管理由如何,从拍卖行利益出发,拒绝是最好的出路。其实还有一连串的损失在里面,尤其是代理经营叶之作品的画廊,要向收藏者交待,要向拍卖行交待,要向曾经的上当者交待。一连串艺术市场的好戏还在后头,我们等着瞧。

  2、这事当然也给中国当代艺术抹黑,受伤害严重的还包括从事当代艺术批评的领域。公众有理由追问,为什么一直就没看出抄袭?尤其是个别有名的批评家,曾经言之凿凿地说叶如何具有才能,其作品的创造性又如何了得。这些个文字一经翻捡幷公之于众,有人就以为,所谓艺术批评有时竟也如此虚伪!当然,这显然是典型的以偏盖全,不顾客观事实,站在高处胡乱指责,想藉此而否定中国当代艺术的整体成就。对于这一层意思我们恰恰要保持足够的警惕,指出问题的同时,仍然要坚守倡导个性自由和社会批判的当代艺术价值观。

  3、当然,还出现了一种理论,借用讨论当代艺术中的“挪用”现象而为抄袭有所辩护。的确,有不少当代艺术家喜欢把过往的一些著名风格“临摹”下来,改造一下,变成了自己的语言。在这方面,罗伊•利希藤斯坦和安迪•沃霍尔是两个显着的例子,前者公开使用流行的卡通画风格,后者直接把明星照片拿过来使用。不过,在我看来,他们的确属于“挪用”,和抄袭风马牛不相及,前者是对卡通的一种讽喻,后者同样包含对于大众视觉消费的调侃。这说明“挪用”与抄袭是有明确界限的。其一,“挪用”是一种公开的使用,如上述两人那样,没有籍此而隐瞒了什么;其二,“挪用”因为有其目的,是对各种风格的一种“解构”,在制作方式上完全变更。利希藤斯坦采纳了通俗的卡通画,但他画的却是独幅的油画,而不是“连环画”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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