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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的有形之手应该用来高举“黑榜”
http://www.CRNTT.com   2019-03-13 15:54:16


  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记者会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局长张茅在回答现场记者关于“取消知名品牌评选”相关问题时,用“为此我们付出沉重代价”来反思幷总结教训,幷表示,要在政府的榜单上只有黑榜,没有红榜。红榜是消费者的口碑,是企业应该做到的,黑榜是违法行为,应该得到惩处。

  政府树红榜,最初的本意是激励,但往往政府激励的,恰恰是企业应该做到的底线。权健公司在轰然倒塌之前的2017年,曾一下子捧回由当地官方颁发的社会捐赠、依法纳税、促进就业的三块奖牌。今天回头来看,除了依法纳税是企业合法存在的基本底线,权健的“社会捐赠”,捐的是坑害消费者的不法所得,而“促进就业”则成为一家企业不法经营队伍扩大化的“遮羞布”。红榜要彰显的社会责任感不仅荡然无存,反而要为不法企业经营活动背书。

  历数政府部门针对企业的各类红榜不难发现,红榜表彰的几乎无一不是企业安身立命之基本法则,是法律底线的基本要求。但是一块红榜之下,多少利益输送,这是表彰奖励的明面上不会反映的。权力之下的企业求生欲、红榜之下的企业广告效应,都可以在这块红榜的背后“交易”完成。这也正是一些地方政府部门乐此不疲树红榜的猫腻所在。

  官方立红榜,百姓树黑榜。劣迹斑斑的鸿茅药酒便是典型的例子。鸿茅药酒被各地监管部门屡罚屡处,但在内蒙古当地政府部门的红榜上几乎没缺席过。直到去年年底,身陷消费者舆论泥淖中的鸿茅药酒尚不能自拔,却被细心的网友发现其竟然大喇喇位列内蒙古自治区拟表彰的优秀民营企业名单中。这让消费者对官方红榜的公信力与价值取向产生了严重怀疑。舆情倒逼之下,当地官方最终将鸿茅药酒与另2家企业一起从名单上剔除,为企业、为官方各自找了个台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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