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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宇没有犯罪事实 正当防卫也应进一步完善
http://www.CRNTT.com   2019-03-07 15:28:40


  3月1日,检察机关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就赵宇见义勇为一案的处理作出纠正,认定赵宇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赵宇是否属于正当防卫一案,检察机关对检察院一案的处理做出纠正,认为赵宇属于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责。可以说,这么一个迟来的结果,既是对赵宇见义勇为的一种肯定,也是公众所期待的朴素正义。但是,虽然之前的决定被纠正了,但也需要反思,在如此大的舆论关注下,正当防卫也应该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别再让正当防卫仅仅存在于条例中,而难以在现实中得到应用。

  赵宇案,可以说是司法机关和舆论的一次很好互动。从当初被调侃的“见义勇为十四天”,到如今的没有犯罪事实的认定,这是司法机关对于公众需求正义的一次很好回应。从网民的回复来看,也能看到全是对检察机关的一种坚持态度。对于见义勇为,本应该是社会传导的一种积极向上的价值观。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因为相关的法律不够细致,在认定中,也对见义勇为当事人有过多的苛刻要求,导致见义勇为除了需要很大的勇气以外,还要担负不小的法律责任。因为,一旦自己见义勇为过程中出现用力过猛的情况,往往还会被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所以,相关的规定应该进一步做到细化,别让见义勇为变得缚手缚脚。

  再具体到这次事件,之所以会引起如此大的舆论关注,还是因为当事人是出于见义勇为。他的行为,完全属于制止犯罪过程。但是,因为他踢出的那一脚属于用力过大,导致了犯罪者受到重伤。也正因为这个重伤,导致了他被拘留十四天。但是,这样的拘留认定,从一开始就有失偏颇。基层公安局缺乏对于见义勇为的判定,对于事实的把握存在误判。也正基于这些误判,导致了见义勇为被拘留的决定,严重的伤害了人们对于正义的朴素追求。

  对于执法机关而言,一些基本的认定能力应该得到完善。毕竟,即便是拘留十四天的处罚,伤害的不仅仅是赵宇当事人,还伤害到了公众的情感,甚至会影响整个社会的价值观。毕竟,鼓励见义勇为,一直都是中国传承千年的重要价值观。但是,任何一项对见义勇为有伤害的决定,会形成不可估量的蝴蝶效应,从而导致人人只敢做看客的效果。最终,伤害的无疑是整个社会层面对于正义的追求。

  正当防卫应该进一步得到完善,幷制定更加细致的规定。那些过于苛求见义勇为的条例,也应该进一步进行修正,只有保护见义勇为者,才是真正意义上的鼓励见义勇为。幷且,也应该进一步加强基层执法单位的执法能力,别再将见义勇为者轻易的做出拘留决定。(来源:西安网 作者:刘颂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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