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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无狗社区不妨来点宽容
http://www.CRNTT.com   2019-03-04 21:50:03


  近日,山西运城某小区打造无狗社区,开发商对新建的楼盘推行君子协定,“答应不养狗才能买房”。有网友表示支持,也有认为侵犯了养狗者的合法权益,有霸王条款之嫌。

  养狗与限制养狗一直是个矛盾,双方站的立场不一样,利益不一样,诉求也就不一样。对养狗的来说,这是一种感情寄托,乐在其中;不养的嫌狗叫扰民、粪便影响环境卫生,且担心狗伤人导致公共安全问题。这次有小区设定禁狗条款,算是开了先河,引起争议在所难免。

  完全禁止养狗是不是太极端?一禁了之是不是简单粗暴?对此,山西文英律师事务所张志刚律师表示,房地产在合同中设置禁止养狗条款,双方自愿签订,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属于有效合同。按这个理解,这种合同幷不违法,只是提供了一种选择方案,愿意放弃养狗的,可以在此购房,不愿放弃养狗的,则可另觅他处。

  商品房不是保障性住房,幷非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如何经营管理小区,开发商与物业部门,在不违反法律与公序良俗的前提下,有一定的自主空间,可以进行适当探索。因此,既要理解、宽容爱狗养狗的群体,为他们提供相应的服务,让他们能养得安心、开心。同时,也不妨理解不愿养狗者的诉求,为他们营造一个舒适安静的环境,二者其实幷不矛盾,不一定是非此即彼的关系。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一环,其实可以探索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居住模式,让大家各得其所。

  开发商设立无狗社区,不妨理解成迎合部分业主的一种尝试,因为该小区只是针对新建的特定楼盘设限,对购房后又违反合同养狗的,也是劝导其放弃。规则制定在先,愿者就来,幷无强制。

  无狗社区既然是个尝试,到底行不行得通,就由消费者来决定吧,如果此举得不到认同,房子卖不出去,开发商自然会调整策略,改弦更张。(来源: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评论员:徐汉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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