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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护士”能否催动养老护理体系升级
http://www.CRNTT.com   2019-03-01 22:11:03


  本报17日刊发的《“网约护士”告别野蛮生长还需几关》一稿,积极响应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关于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及试点方案,探讨可施行的家庭医疗行为、“网约护士”的安全保障、服务定价等问题,引起广泛关注。

  “网约护士”业态不必再游走于“不确定”地带了,国家卫生健康委日前发布通知,确定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以规范引导“互联网+护理服务”健康发展。试点方案把“高龄或失能老年人”列为此类服务的重点对象之一,对于处在养老护理需求爆发期的上海来说,新业态会成为催动养老护理服务体系升级的“鲇鱼”吗?

注册护士须有五年以上经验和护师以上职称

  “网约护士”是近年来互联网医疗创业的热门项目,“人在家中坐、护士上门来”的服务场景很有“大爆”潜质,国内创业企业一度扎堆诞生。但护士上门服务所关涉的多点执业、医疗风险等问题始终困扰着这一业态发展。这次,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终于对此类服务的提供主体、服务对象、服务项目、服务监管、风险防控等作出明示。

  试点方案指出,“互联网+护理服务”主要是指医疗机构利用在本机构注册的护士,依托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以“线上申请、线下服务”的模式为主,为出院患者或罹患疾病且行动不便的特殊人群提供的护理服务。

  “互联网+护理服务”的提供主体应是实际确定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幷已具备家庭病床、巡诊等服务方式的实体医疗机构,它们可依托互联网信息技术平台,派出本机构注册护士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将护理服务从机构内延伸至社区、家庭。派出的注册护士同样有资质门槛——应当至少具备五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和护师以上技术职称,能够在全国护士电子注册系统中查询。

  服务对象方面,“重点对高龄或失能老年人、康复期患者和终末期患者等行动不便的人群,提供慢病管理、康复护理、专项护理、健康教育、安宁疗护等方面的护理服务。”服务项目原则上以需求量大、医疗风险低、易操作实施的技术为宜,可以使用“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相结合的方式予以明确,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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