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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外卖”不是公务员解决困难的好方法
http://www.CRNTT.com   2019-01-22 23:26:21


  1月16日14时许,宝应县纪委在上述网站回复称,公务员如因生活困难,利用周末时间送外卖,原则上不构成违反党的纪律,但作为公务人员应当向组织上报告有关情况,幷不得影响本职工作的开展。同时,对于确实困难的公务人员家庭,相关党组织和所属单位应给予关心慰问。

  公务员周末送外卖,说到底是个公务员兼职问题。对于公务员兼职,近年来有很大的争议,有的认为合情合理,可行;有的则认为违反纪律,不妥。笔者认为,公务员无论家庭生活有多么困难,都不应去做周末送外卖的兼职,“送外卖”不是公务员解决困难的好方法。

  一则,影响工作。公务员的作息有规律,周末本是处理家务和调整放松的时间。人都有生理和心理困倦周期,如果周末把时间花在送外卖赚外快上,如何能保证周一不会困倦,不会影响到本职工作开展?如果周末送外卖与上班时间状态不佳的矛盾不可调和,则应以工作为重,放弃周末送外卖。

  二则,与民争利。在城市的大街小巷中,经常可以看到骑着电动车飞驰的外卖小哥。这些送外卖者多为进城务工和城市下岗失业人员。公务员作为有正常、稳定收入的群体,兼职送外卖,抢别人的饭碗,容易发生与民争利的问题。如果公务员竞相效仿,业余时间都去兼职,公务员队伍的形象无疑会大受影响。

  三则,于法不允。尚在实施的《公务员法》及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均明确规定,“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幷不得领取兼职报酬”,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送外卖”应定性为“参与营利性活动”,属于违反公务员法相关禁止性规定的行为。站在维护法规严肃性的角度,公务员不应做任何的违规兼职工作。

  也许有人会认为,公务员利用业余时间,拉下面子、放下身段,送送外卖、补贴家用,凭靠自己的劳动获得报酬,没有什么不妥。但不应该忘记公务员人民公仆的角色定位,公务员理应成为最守纪律、最重形象、最讲奉献的群体。

  那么,某位公务员确有家庭经济困难,但又不能通过兼职改善生活,该怎么办呢?有困难,找组织。诚如宝应县纪委在回复里所讲的那样,“相关党组织和所属单位应给予关心慰问”。对于那位想去送外卖赚外快的公务员,相关党组织应尽快上门调查,弄清其家庭困难的原因,若因正常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则及时送去组织的关怀和温暖,帮助其解决困难,而不必让其周末送外卖。(来源:红网 作者:向秋 本文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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