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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头族”被罚具有推广价值
http://www.CRNTT.com   2019-01-18 16:15:39


  只知道开车一族违反交通法规会被罚款,很少听说行人出门也会被罚款。行人被罚款的情形偶尔会有,一般情况下也是因为闯红灯过马路。像温州这样,对拿着手机在斑马线上边走边看的行人进行处罚,在全国范围内也是极其罕见的。罚款不是目的,10元罚款也算不上多,但是其中的警示价值很重要。这种通过地方立法方式,落实交通参与者责任的做法,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

  一说到交通违法,人们首先想到的就是开车的司机。这很容易理解,司机驾驶着机动车上路,可能造成的后果越严重,需要担负的责任就越大。机动车是天使,违法驾驶的时候也有可能成为魔鬼,以法律的形式对机动车驾驶者进行约束,以便保护其他交通参与者和驾驶人自己的安全,这是应该的。只是,人们常常会忽略掉行人在交通活动中的责任,觉得行人管好自己就行了,就算管不好自己,也不会有多大影响。

  这样的认识,在一定程度上有其道理。毕竟,行人的速度很慢,对其他交通参与者造成的影响也不能跟车辆相提幷论。所以,法律对此做出了清晰、合理的责任划分。比方说,在斑马线上,车辆礼让行人是无须辩驳的义务,即便行人是在闯红灯的状态。但是,我们不能反过来就认为,行人就因此拥有了可以不遵守交通法律和文明法规的权利。把交通安全的责任都推到机动车一方,这是不合理的。

  前不久,在温州下属的瑞安市发生过这样一起事件:一男子凌晨边低头玩手机边慢悠悠横穿没有斑马线的道路,中途还几次停下,路过车辆纷纷避让。该男子不以为意,继续低头按屏幕,结果被一辆面包车撞倒身亡。面包车司机最终因酒驾肇事逃逸被刑拘,但无论如何被撞男子的生命再也无法挽回了。每个人都不仅仅是他自己,他背后还有一个家庭。不论其他,就算只想到为自己和家庭负责,玩手机过马路都是一种“恶习”。

  一个人的时间,真的已经紧迫到过马路都要盯着手机看?事情往往不是这样的,“低头族”对手机的依赖不过是长期不良生活习惯所形成的。如果一个人只是在家中贪恋手机,影响的可能只是自己。一旦到了公共场所,尤其是危险随时可能发生的交通现场,“低头”的不良嗜好所危害的就可能是更多人的安全了。所以,立法对“低头族”进行棒喝,看似不近人情,实际上却是法律的温情所在。

  也要对患有手机依赖症的人说几句:手机里的那些东西,真的不会比生命更重要。从手机里把自己解救出来,生活会变得更美好一些。(来源:潇湘晨报 评论员:周东飞 本文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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