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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配套措施,让“税收红包”不打折
http://www.CRNTT.com   2019-01-11 23:19:34


  新年伊始,修订后的新个税法正式实施。正当人们为能分享诸如教育、医疗、住房租金等专项扣除的“税收红包”而欣喜时,有关租金抵扣个税可能引发房租上涨甚至退租的担忧却流传开来。

  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一篇网文《房东跟租客说,你要是申报租房抵扣个税,房子就不租给你了》。该文自述接到房东电话,称若去申报住房租金抵扣个税,其宁愿退房租,让租客打包走人。房东还算了笔账,说租客若拿其信息申报个税抵扣,税局就会通知房东开发票。最终,租客以租金抵扣省100元,而房东却要多纳税500元。

  此般情形恐怕出乎很多人的意料。原本为广大纳税人设计的个税专项扣除优惠政策,刚起步便杀出个拦路的“程咬金”。虽说有税务专家分析,房东的算法幷不准确,即便真的要房东缴税,也不会缴那么多。但因个税抵扣事涉各方利益,由此点燃的社会担忧却不容回避。

  从房东角度讲,由于信息不对称和地下隐形市场交易兴盛,房租不缴税的现象普遍存在。而租客一旦将房东信息报给税局,无疑就成为房东出租房子的最好证据,也为日后税务部门征税埋下伏笔。况且,缴税是公民的法定义务,即使现在税局无暇顾及,但租金征税无疑是大势所趋。因此,房东的忧虑幷非毫无根据。

  而对于租客,要想在个税中抵扣租金,如实填报租房信息(包括住址、出租方等)亦是报税的基本要求。但房东为了转移税务风险,将负担转嫁给租客,这也是当下市场的惯常做法。而且,从利益考量,房东所增租金或幷不止于此,或远高于租客所减免的个税。利益夹击之下,只有弱势的租客自认倒霉,宁可失去几十元的税收红包,总比多付几百元租金或另找房住合算。

  显然,围绕个税抵扣的政策红利,一场影响甚广的潜在博弈已然开启。作为政策制定者不应回避矛盾。一方面,应公开明确政策,回应社会关切。就像社会保险交由税务征收后,明确不集中清缴企业历史积欠那样(算历史总账也是部分房东的担忧)。另一方面,亦可根据税收实情,对租金纳税给予优惠,诸如实行低税率的固定税制,或像对中小微企业减免税那样,明确多少租金额度内可减免。

  新个税法从单纯的个税缴纳到多项专项抵扣,让合规纳税者享受税务优惠,体现了轻税赋及税收造福于民的政策导向,获得了民众的普遍赞誉。如今税务红包到了发放阶段,出现始料未及的新情况亦属正常。既是普惠性政策红利,就应从尽量便利且惠及更多纳税人角度,完善细化的措施,诸如只要无自有住房(这一点最易查验)即可享受当地平均租金额的抵扣等。总之,政策红包要切实发到百姓手中,成败与否取决于关键的细节。(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阅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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