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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法》落地仍需明确监管细则
http://www.CRNTT.com   2019-01-04 23:11:21


  作为中国电子商务领域第一部综合性法律,《电商法》涵盖范围相当广泛,但也正因为如此,一些细节如何解读,以及对一些有擦边球性质的行为如何应对,仍需进一步明确。

  如《电商法》第19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着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

  但羊城晚报记者就注意到,昨日在通过携程、同程艺龙购买高铁票的过程中,仍会出现默认选项已涵盖了“优享预订”或“高速出票”服务的情况,使价格高出20元,而消费者如果不点开明细或者下拉页面,就看不到加价说明。如果单纯看这一页面情况,显然不符合《电商法》规定,但是在跳转到这一页面前又曾出现有小字提及增值服务需加价,因此电商平台这一做法是否违规,还未可知。

  又如,通过朋友圈信息,由朋友在海外进行代购,个人和代购者之间是什么关系?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麻策律师认为,双方形成的是委托合同关系而非消费合同关系。如果按此说法,此时的代购者幷非《电商法》里的“电子商务经营者”。上海亿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则认为,这需要参考盈利数额、活动次数、时间长短等。“《电商法》更多只是概念性规范,预计未来会出台监管细则才能进一步厘清。”他说。

  “本次电商法重点在于规范范围之广,而将具体执行及裁量则放权给监管部门,这也可以看作针对滞后性的解决手段,但也因此产生了部分‘不明确’的问题。”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认为,《电商法》虽已实施,但如何落地,仍需继续推进。(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马化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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