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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蹭暖费”收取不合理
http://www.CRNTT.com   2018-11-06 13:34:52


  近日,河南省新乡县陆通龙园小区有居民向媒体反映,小区物业出了规定(其实是当地的供暖企业),如果你已经入住、但不准备交取暖费,就得要缴供暖总费用30%的“蹭暖费”。

  表面上看,收“蹭暖费”也能自圆其说,毕竟,用户享受到了暖气的呵护。然而,从法律角度衡量,强收蹭暖费又是违法行为——因为没有哪一部法律支持收取“蹭暖费”。住户是否开通暖气,这应该是他们的自由选择,如果强收“蹭暖费”,就是强行买卖,必定违法。退一步说,就算政府出台了允许供暖企业征收“蹭暖费”,供暖企业能否给这些蹭暖的用户一定的保障呢?如果这些用户的室内温度低于规定标准,他们如何维权?所以,“蹭暖费”不具备强收的法理性与合理性,供暖企业还是打消收取念头吧。(来源:商丘日报 作者:黄齐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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