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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懂个人养老金:第三支柱的破题之法
http://www.CRNTT.com   2022-04-25 18:52:03


  距离中央深改会审议通过《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不足半年,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养老金第三支柱由此将加快落地进程。《意见》提出,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度,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实行完全积累。每年个人养老金缴纳上限为12000元,参加人有税收优惠,幷可以自主选择投资金融产品。

鼓励参加:每年最高缴纳12000元

  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度,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实行完全积累。参加人通过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个人养老金账户是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

  哪些人可以参加缴纳?根据《意见》,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都可参加。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指出,第三支柱具有不可替代性,第一支柱是国家主办的支柱,覆盖的主要是就业人口,没有达到就业年龄的群体覆盖不了。第二支柱的覆盖群体必须有雇主,没有雇主也不能覆盖。这样的话第三支柱就特别重要,它是全口径群体的覆盖。

  在限额上,《意见》规定,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上限为12000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缴费上限。国家制定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幷依规领取个人养老金。

  参加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或者具有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形,经信息平台核验领取条件后,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领取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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