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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病医保制度”创新值得借鉴
http://www.CRNTT.com   2017-10-16 09:54:15


资料图片:一家药店内,工作人员正在取药。新华社
  中评社香港10月16日电/近20年来,中国的医疗保险的发展令世人瞩目。中国的医疗保险制度肇始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当时覆盖范围仅限于1.09亿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职工。21世纪初,中国政府先后建立了另外两个医疗保险制度,分别是针对农村居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和针对城镇非就业居民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这三项医保制度覆盖了13亿人(约占总人口的97%),使得中国基本实现了医疗服务保障的全民覆盖。然而,这样的全民覆盖从服务供给能力和费用保障水平来说仍存在不足,“看病贵”仍是困扰广大患者的一个重要问题。在2009年之前,“新农合”的实际报销比例仅为30%到40%。看病在很大比例上还需要患者自掏腰包,因此一旦患上大病,医疗费用就像一座大山,压得人喘不过气来,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情况仍比较普遍。

  据英国著名医学期刊《柳叶刀》周刊10月14日报道,中国2009年启动的新一轮医改的主要目标之一,就是减少需要患者自己负担的医疗花费。大病保险制度于2012年出台,次年就开始了在全国134个地市的试点,到2016年全面推开。仅一年时间,这项政策就减轻了400多万人的大病医疗费用负担。

  在不需要额外缴纳保费的前提下,大病保险为城乡居民医保的对象提供了进一步的保障。它的资金主要来自于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基金的结余,其筹资额从人均15元到30元不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人都是其保障对象,而且医疗费用越高,报销比例也越高。一旦参保人罹患大病产生高额医疗费用,在居民基本医保支付后,大病保险将对个人负担的合规费用给予二次报销。通过基本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的双重保障,医疗费用的实际报销比例已经升至50%以上。

  大病保险通过招投标,委托给商业保险公司来经办。保监会、发改委、人社部等中央机关和地方政府部门负责监督其运营。地方政府根据上年当地大病发病比例,测算该年度大病保险总报销费用。政府每年给予中标的商业保险公司1%到3%的管理费用。除此之外,不允许这些公司收取额外服务费用。目前,中国有16家保险公司承办大病保险,其中包括2家有外资背景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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