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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家、亲家一众涉弊被告 全遭监控
http://www.CRNTT.com   2008-05-22 15:24:42


  中评社香港5月22日电/“最高检察署”在陈水扁下台后,盯上其女婿赵建铭,被指“赶尽杀绝”,检察总长陈聪明表示,“不是因‘总统’下台才赶尽杀绝”;“最高检察署“证实,已对赵建铭、赵玉柱分“特执案”号列管,这个动作让前“第一家庭”、前“第一亲家”涉弊被全被监控。

  特侦组5月20日上午对陈水扁境管,同天下午,台北地院对吴淑珍限制出境,加上赵玉柱、赵建铭也被列管,轻重不同的处分,已囊括涉及“国务费”案、台开案的前“第一家庭”、前“第一亲家”所有涉案成员。

  法界观点:以法律手段确保法律效果

  联合晚报报道,法界人士指出,虽然陈聪明否认对赵建铭签分“特执字”案号专案列管,与陈水扁下台的时机有关,但是以法律手段确保他们在未来接受侦查、审判甚或发监执行,已经达到法律上的效果。

  陈水扁与吴淑珍共涉“国务机要费”案,联手诈欺取财1400多万元,吴淑珍被起诉移审后,16次不出庭,陈水扁卸任后,即将被约谈;台开案中,赵玉柱、赵建铭被控涉嫌内线交易,与共犯等获利逾一亿元,全案台湾高等法院更审中,尚未确定。

  “法务部”为防止重大犯罪逃匿2005年1月13日颁订“刑事案件确定判决执行联系作业要点”,第2点揭示“一、二审检察长对于严重侵害‘国家’或社会法益,或于社会治安经济秩序有重大侵害之特定刑事案,认有于判决确定后确保执行之必要者,应于起诉时层报最高法院检察署检察总长分特执案件列管”,业务由主任检察官曾勇夫负责。

  “最高检察署”指出,今年1月,台开案侦查单位台北地检署、调查局北机组查觉与赵建铭共同涉案的宽频房讯总经理游世一有弃保潜逃迹象,行文台湾高检署转呈检察总长,由总长指示对游世一签分“特执字”案号列管。

  今年3月,台北地检署为确保赵玉柱、赵建铭等台开案所有被告在案件确定后发监执行,二度发函,行文台湾高等法院,副本呈“最高检察署”,建议将赵玉柱、赵建铭父子列管,最高检根据函文,再对赵氏父子签分“特执字”案号列管。

  “最高检察署”发言人朱文彬说,“最高检”并非在陈水扁卸任后,即对前“第一家庭”及前“第一亲家”被告强制处分,对于“特执字”列管对象,最高检有权视案情需要,建议侦审机关施以限制出境或者羁押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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