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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飞龙:行政立法关系不能祗有和谐
http://www.CRNTT.com   2022-07-26 00:21:41


田飞龙
  中评社香港7月26日电(记者 林艳)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田飞龙日前接受中评社记者采访表示,新选制下立法会变成爱国者立法会,特区政府变成了爱国者特区政府,因此一群共同的爱国者之间如何依据基本法分担立法和行政的职能,这是一个新课题。他认为,行政立法关系不能祗有和谐、一团和气,必须做到配合和制衡相统一、相结合。

  田飞龙指出,之前的立法会和特区政府的关系不是这样的,而是陷入了一种恶意拉布造成的对抗旋涡和僵局,现在的行政立法关系理顺了,变成良性的,立法会积极支持特区政府施政。但同时也对立法会本身提出了新的要求,那就是立法会如何增强对政府的监督能力?如何在监督政府以及制定政策的时候体现专业性与政策水准?

  田飞龙认为,行政立法关系不能祗有和谐、一团和气的一面,它还需要依据基本法各司其职的另一面。要显示出立法对行政的监督,因为立法代表民意,有民主基础、民主代议的宪制性功能。这些实质性的方面包括新立法会议事能力、监督能力,以及赢得社会民众关注和信任的能力,要逐步地去形成。新的立法行政关系必须是双向的,既有配合又有制衡,不能只讲配合、不讲制衡,只讲配合就变成了橡皮图章,会丧失基本法所授予的宪制性功能。香港立法会也会失去民心。因此,行政立法关系必须做到配合和制衡相统一、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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