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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飞龙:四个必须体现法理和法治思想高度
http://www.CRNTT.com   2022-07-26 00:26:49


田飞龙
  中评社香港7月26日电(记者 林艳)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七一讲话中对“一国两制”在港实践经验和启示进行了规律性总结并提出了“四个必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田飞龙日前接受中评社记者专访,分析了这“四个必须”对“一国两制”未来在港实践的重要指导意义。

  田飞龙表示,四个必须是习主席在十八大以来持续思考、指导中央治港以及香港发展过程中,不断提炼总结出来的规律性经验。从我专业的角度来讲,实际上是“一国两制”的法理体系,四个必须有统筹兼顾、重点突出、主次分明而有效展开,这样香港“一国两制”制度体系才能够建立健全、行稳致远。这四个必须有一些是以前政策论述当中已经提过的,也有一些很有新意,主要体现在法理和法治思想高度,习主席对“一国两制”规律的准确把握。

  田飞龙认为,其中最关键的一点是突出“一国”的权威性。在以往处理“一国”和“两制”关系中比较疏于表达或是不够聚焦,而这一次则突出“一国”的中心地位和聚焦性。习主席讲到“一国两制”方针中,“一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是最高原则,基于这个最高原则:一方面可以解释和正当化十八大以来中央积极有为治理香港的一切决策和立法;另一方面也能够矫正“一国两制”法理体系当中偏重“两制”而疏于“一国”的偏颇,为“一国两制”未来发展确立正确的法理指导原则。

  田飞龙表示,习主席在第二个必须里提到,全面管治权和高度自治权相统一,这就是“两权结合论”。“一国两制”要想健全,要想达到良政善治,就要善于将全面管治权和高度自治权结合起来。此次论述中还具体突出了全面管治权是高度自治权的源头,这也有利于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区政府可以在宪法、基本法构成的宪制秩序中各尽其职、相互配合,共同承担起治港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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