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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明通证实:修法和平协议比照“修宪”门槛
http://www.CRNTT.com   2019-02-19 11:32:26


徐永明质询陈明通(左)。(中评社 黄筱筠摄)
  中评社台北2月19日电(记者 黄筱筠)陆委会主委陈明通上午在“立法院”总质询答覆证实,“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法,对于两岸和平协议的处理将比照“修宪”门槛。两岸事情敏感,必须取得社会高度共识,不能简单多数,社会必须要有高度共识,才能解决纷争。

  “立法院”上午进行总质询,时代力量“立委”徐永明问到,现在要攸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法,那是否比照“修宪”门槛?陈明通说,确实往这个方向去走。

  陈明通进一步说明,若要进行两岸协商,应该向“立法院”提出协商计划,经过三分之二委员同意才可以去,过程中“政院”可以举办谘询性公投,询问人民意见,不受原来公投法限制:协商回来后,要四分之三委员出席,四分之三委员同意,之后要交付公投,需全体公民数的半数以上通过。

  “行政院”将此次会期《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正草案列为优先法案,明定两岸进行协议前,内容皆必须经过公投,得到台湾人民支持方可进行协商签署。

  徐永明表示,时代力量主张两岸政治性协商要强制公投,门槛订高,因为这是影响台湾定位,涉及宪政层级,我们主张高门槛。民进党过去说要在两岸协议监督条例修法,但遥遥无期,那要修什么?

  陈明通回覆,国民党主席吴敦义上周提出,若他们重返执政,就要按照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去和北京洽商两岸和平协议,我们检视了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确实有政治议题协商,但是门槛很低很低很低。

  徐永明说,我们认为选举到了,两岸很多言论夸张,把这个制度建立,让人民做最后决定,不管未来民进党是不是继续执政,这都是最重要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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