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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适度“教育惩戒” 不违现代教育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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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1 14:29:08
小学生在教室内上课。(新华社)
全国人大代表周洪宇日前表示,《教师法》要明确写清楚教师具有教育惩戒权,教师该不该拥有惩戒权再次成为热门话题。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废除体罚是世界潮流,但不能走向另一个极端,剥夺教师必要的惩戒权;开展惩戒教育很有必要,这本身就是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关键在于惩戒的范围、方式和尺度的把握,掌握得好,犯错学生受到适当惩戒警醒,其他同学从中得到教育,有利于校园风气,也利于保护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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