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 
童卫东答中评:河长怎样管理跨流域水污染?
http://www.CRNTT.com   2017-06-28 00:14:42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家法室副主任童卫东
  中评社北京6月28日电(记者 徐梦溪)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家法室副主任童卫东6月27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就关于修改《水污染防治法》的决定接受中评社提问。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当日举行闭幕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水污染防治法》的决定。将“河长制”纳入立法和提高罚款力度是此次《水污染防治法》修改的亮点。

  中评社记者问,现在我国存在很多跨省和跨界的江河湖泊,请问将河长制纳入立法时有没有考虑要如何应用河长制对跨界江河湖泊进行治理?另外请问关于罚款部分有没有计划对进一步细化罚款提供法律依据?

  童卫东回应说,这个问题是本次水污染防治法修改的重点问题。关于跨流域水污染防治有没有纳入河长制的问题。现在我们的水污染治理实际上还是以属地为主。当然,水是流动的,也需要打破行政区划限制,加强流域综合治理。此次修改明确,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水行政等部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水环境保护联合协调机制,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的防治措施。

  童卫东指出,河长制主要是在其负责的行政区域内组织领导水环境治理、水污染防治等工作,落实属地责任。当然,如果每一个地方都把自己所负责的这段河流、湖泊治理好了,跨流域的自然水质也就好了。

  童卫东还对河长制的追责问题进行回应,表示河长制实际上是一种新的机制。原来我们把环境治理的责任通过法律明确为地方政府的相关部门,环保部门、农业部门、水利部门、住建部门等等。由于涉及到的领域、部门比较多,如何形成合力,一直是水污染治理的一个难题。所以,一些地方根据实践推动了河长制,要求党政领导负责组织协调各方力量对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保护、水生态修复等工作亲自抓,从实践看效果是好的。至于你提到的党政领导的个人责任,会纳入对他们的考核中,对他们的晋升奖惩等都会有影响。谢谢。
 


【 第1页 第2页 】 


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网移动版 】 【打 印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社微信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