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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飞龙语中评:“一国两制”再教育意义深远
http://www.CRNTT.com   2014-12-19 00:38:17


香港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田飞龙。(中评社 邓冠英摄)
  中评社香港12月19日电(记者 杨犇尧)香港“占中”于本周划下句点。12月18日,在中评社举办的第四届港澳影响力论坛上,记者采访了香港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田飞龙,他表示推动“一国两制”以及《基本法》在香港落实的再定位将会是中央对港工作的重中之重。

  田飞龙表示,第四届全国港澳研究会的研究方向是“一国两制”和《基本法》再启蒙,在“占中”期间,香港民意对它的认识与官方认知差异很大,这是两种法理学冲突,一种是强调“一国”前提,即中央的管制权威以及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另一种是《普通法》自由主义的传统,强调法治、司法独立,高度自治和民主,两者之间对“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的认识误差以及由此建构的中央与香港的关系。

  田飞龙表示,《基本法》再教育的重点是凝聚法理学共识,这是一个新问题。对于香港这个成熟法治的社会,不能采用内地普法灌输的方式,也不能采取官方过度强势介入方式,而是应发动香港公民社会内部自身的反思动力,新一轮的《基本法》再教育应以香港社会为本位,而不是由中央政府和特区政府强势推动,在社会推动的情况下,形成在国家主义和香港地方自由主义之间的具有共和主义性质的《基本法》法理学,如此,各方才能形成在《中英联合声明》和《基本法》以及英国和香港管制之间的共识,由此排除国际干预因素,使香港社会在“一国两制”框架下充分实现高度自治权。

  田飞龙说,中央对“占中”采取如此强硬立场与学生的两种倾向有关,首先是“港独”论述日益加强,包括港大的《学苑》和城大的《城大月报》都刊登有关“港独”理论、路径、资源条件、沙盘推演和比较案例,而这在中国的体制和政治文化中是绝对不被允许的,因此,“港独”因素裹挟到追求民主的活动中,必然被视为挑衅中央的举动,损害中央和香港之间的互信,妨碍了香港民主的进程。

  另外,香港是英国普通法留下的一部分,香港在司法体制和政治理念上被认为与西方世界高度一致,而不是与“一国”内的大陆体制进行整合,因此,香港从民主派的第一代李柱铭、陈方安生,第二代戴耀廷、陈建民以及当前年轻的一代,反映出的就是对于国际干预的依赖症。

  田飞龙分析表示,后“占中”时期香港社会的重建会有两个层面,首先是政治重建,即做好第二轮政改咨询凝聚主流民意共识,推动政改方案在立法会闯关成功,再由行政长官签署再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其中关键在于这政改五部曲的第三部,即政改方案要获得立法会三分之二的支持;第二是社会重建,焦点在于社会关系重新修复,以及以社会为本位推动“一国两制”和《基本法》再教育,形成社会再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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