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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统合学会:根据一中三宪据理力争
http://www.CRNTT.com   2010-01-27 11:27:00


  中评社台北1月27日电/旺报今天报道,两岸统合学会的张亚中、谢大宁、黄光国三位学者日前就联合报系列社论《六论》所主张的“一中各表”,在旺报发表文章《六问联合报》,联合报25日发表社论对学者观点进行回应,旺报今日刊登三位学者的再回应文章(下篇),主要内容如下: 

  回应联合报 说清楚一中各表的内涵(下篇)

  其五,我们当然晓得贵报主张通过签订和平协议来建立两岸的政治互信,但我们质疑的地方是,你可能根据“一中各表”去签此一协议吗?什么样的各表内容可以让对岸愿意跟你签这个协议?我们在《六问》中已经提醒两岸物质权力不对称的事实,台北很难以“同意歧见”要求北京签署。 

  根据一中三宪据理力争 

  我们说的签订和平协定做为建立两岸政治互信的第一份文件,乃是建立在双方确认“整个中国”之基础上的再“宪法”化之过程,这也就是说我们赋予了这个和平协定以一个“再造中国”的意义,它是有特定目标指向的,但在互相以宪政秩序主体对等的基础上,也没矮化台湾。而这样的效果,以“一中各表”可能达成吗?可能根据“一中各表”让对岸相信其目标指向吗?如果这点不能有说服力,对岸“凭什么”跟你签这个协议? 

  其六、贵报提出了“凭什么会接受”的讨论。人们的确可以质问我们“北京凭什么接受一中三宪”,但我们要指出来的是,这个“凭什么”的意义,和“北京凭什么接受一中各表”的“凭什么”是不同的。在我们看来,北京之无法接受一中各表,涉及的是两方面问题,一个是法理原则上他们想不出来什么样的“一中各表”能跟他们坚持的一中原则相容,另一个则是现实上“一中各表”早已有被表成两国论的恶劣纪录。但“一中三宪”就不会有这样的问题。 

  我们当然不能保证对岸会接受一中三宪,但我们认为台湾有理由根据这样的主张去问对岸,你既然说只要接受一中原则就一切可以谈,这样的主张你为什么不谈?换言之,我们认为台湾无法在谈判桌上根据“一中各表”来“开价”,因为“一中各表”在“理”上站不住脚,但是却可以根据“一中三宪”来据“理”力争,这就是两种“凭什么”的差别。 

  也许我们说“一中各表”也是某种孤儿意识的措词容或过重,但一个根本无法促成两岸真正达成政治互信,并开启“回归辛亥革命及孙中山之起点”的主张,不觉得讲这样的话有些大言不惭了吗?如果贵报觉得不服,那就请拿出你有办法逼对岸必须根据你所说的“一中各表”上谈判桌的论述来,我们想这样的要求应该不为过吧! 

  开辟公共论域良性对话 

  其七、至于“台湾前途应由两千三百万人决定”是不是离经叛道的言论,对本文的题旨言,就只是小事了。我们并没有说过“离经叛道”这四个字,我们只是说当一旦涉及“主权”问题时,将“主权”议题只交由2300万人决定,那就恐怕有涉及“宪法”层次的问题了。贵报既然一向主张“一中宪法”,试问法理上“宪法”的实体层面若只交由2300万人决定,这个“宪法”的“主权”内涵限缩了没有呢?这样的“中华民国”是个什么样的“中华民国”了呢?当然,基于民主原则,比如说两岸协议了某种政治解决的决定,这个决定势必要交由台湾民意复决,那当然就是另外一件事了,这点还要请贵报仔细区别我们在这问题上的论述脉络! 

  总之,这样的讨论我们真是非常珍惜的,如果我们真能藉此开辟一个公共论域,来讨论这个攸关台湾前途最核心的问题,那就真的表示台湾民主的成熟度了,我们相信这也是贵报和我们的共同期望!最后,我们由衷地感谢《旺报》给社会这样一个讨论的机会。

  (作者:张亚中,台湾大学政治学系教授、两岸统合学会理事长;谢大宁,为佛光大学文学系教授、两岸统合学会秘书长;黄光国,台湾大学心理学系教授、“国策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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