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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今议释法 已介绍立法含意和法律原则
http://www.CRNTT.com   2016-11-05 16:00:42


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昨日听取了有关《基本法》第104条解释草案的汇报,并建议将草案提请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来源:中国人大网)
  中评社香港11月5日电(记者 庄恭诚)全国人大常委会今日继续在北京开会。根据早前公布的会议议程,今日上午和下午各有一项名为“其他”的安排,预料人大常委会今日开始审议有关解释《基本法》第104条的草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昨日已听取了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香港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李飞对《基本法》第104条解释草案的汇报,并建议将草案提请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1630最新:据新华社报导,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5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受委员长会议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荣顺作了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草案的说明,介绍了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立法含意和所包含的法律原则。

  不排除处理“港独”问题

  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的港区人大代表、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谭惠珠透露,今次释法是要对《基本法》第104条提及的公职人员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作出规范,包括宣誓时采取的形式和行动、不能作出合法和有效宣誓的后果。她说,能够合法、有效力地宣誓,表示公职人员有能力就职出任相关职位。

  谭惠珠又不排除释法会处理“港独”问题的可能性。她表示,释法的内容中未必会有“港独”,但是不排除通过释法,令处理“港独”成为有基础可考虑的问题。

  被问到人大释法在香港本地法院就宣誓案的裁决前作出,是否干预了香港的司法制度,谭惠珠回应说人大释法亦是香港法律体制内的一部分,而且香港终审法院亦接受释法对香港本地法院的约束力。

  人大释法有必要且合法

  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在香港出席一个电台节目时指出,今次人大释法存在必要性。她举例说,如果香港的议员可以在立法会宣传“港独”,那么是否在新疆、西藏的人民代表大会,其代表也可以这样做。

  梁爱诗认为,中央处事要公平,如果中央对香港现时的情况不作表态,就无法向新疆、西藏等地交代。
 
  对于人大今次主动释法的合法性,梁爱诗提到,香港回归以来曾出现过的四次人大释法,包括人大主动释法、特区政府提出以及香港终审法院提出,而香港本地的法院对这几种方式都表示过接受和肯定,因此都属于合法的行动。

  梁爱诗续指,人大释法完全有法律依据,不过部分议员在立法会的言行是完全违法,大家应判断哪一样才是破坏香港法治。她还指出,涉及公职人员宣誓事宜的《基本法》第104条,并未说明不依法宣誓的后果,如果人大释法能够厘清是一件好事。

  中央并非动辄每次都释法

  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谭允芝亦认为,如果人大释法令香港本地的法律更加清楚,未必不是好事。她以刘小丽早前宣誓时一字一顿、把原本一分钟的宣誓拉长至十余分钟为例,指如果有人觉得现时的法律条文应该更清晰,例如宣誓时可否停顿一秒或两秒,那么人大释法现在就是要把这些事说清楚。

  谭允芝批评有人将法律给予的自由无限扩大,最终踩到底线的时候,就会有类似人大释法的反应。她强调,中央完全明白香港人对人大释法的忧虑,不过中央并非动辄每次都要释法。

  谭允芝认为,今次部分议员的言行是很不必要地去踩涉及国家安全和领土完整的底线,是很“小学鸡”的动作,而这些底线十分重要。至于为何有人要踩这些底线,谭允芝说这些人自己心中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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