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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湖吴湘家族的官宦传奇

  世代官宦不寻常

  根据历代《上杭县志》龢民国十六年杭永《渤海吴氏宗谱》有关记载可知,自明初以来,汤湖吴湘家族官宦不絶。吴湘(八世),字茂参,号竹窗,于永乐间以精通算书被举荐,后任南京户部郎中(其父吴谷用亦诰赠奉议大夫、南京户部郎中);长子吴澄(九世),字维清,永乐丁酉科举人,后任浙江缙云县教谕,升处州府教授;曾孙吴琚(十一世),字廷佩,号桂轩,成化二十二年丙午科举人,后任浙江桐庐县知县;曾孙吴珂(十一世),字廷鸣,号湖山,正德丁卯科举人,后任山东寿张县知县;曾孙吴璲(十一世),字廷器,号河桥,成化间任汀州卫散指挥佥事;嗣孙吴世魁(十二世),字希达,号确斋,敕赠征仕郎,北京府军右卫经历,云南嵩明州同知;裔孙吴岳(十三世),字时中,号石峰,岁贡,广东香山县训导;嗣孙吴彦(十三世),字时慕,号双泉,增生,由国子监北京府卫经历升湖广靖州同知;嗣孙吴绍周(十四世),字元勋,号眉冈,恩贡,由国子监任江西南康县主簿;嗣孙吴学广(十五世),字以善,号约斋,任山西盐运司经历;嗣孙吴学海(十五世),字文谰,号宗所,任王府典膳;嗣孙吴学渊(十五世),字文静,号若愚,任北京承运库大使;嗣孙吴慥,万历副举人;嗣孙吴学锡,副举人。

  明朝一代,汤湖吴湘家族确实科甲不絶,世代辉煌,非同一般。

  地方官员为吴湘家族立“流芳”牌坊

  吴湘孙子吴凤由于为边疆讨逆捐赠巨额军费,得到地方官员的褒奬,且被朝廷封过散官衔。如都司高忠曾赠其联句“输边不惜千金费,讨逆常当万死忠”(刻于流芳牌坊正面右边门顶小石匾),知县马淳赠其联句“天上未来征士诏,人间先着散官衔”(刻于流芳牌坊正面左边门顶小石匾),某官也赠其联句“青天有路飞平步;丹桂飘香折玉枝”(刻于流芳牌坊背面右边门顶小石匾)。

  地方官员要表彰吴凤为守卫边关立下大功,申报为其立“流芳”牌坊。此时,距离吴谷用、吴湘父子去世已有百年。古人最讲“孝敬”,且吴湘官居正五品,吴家发迹也是自吴湘始,故立牌坊时,吴凤突出其祖父“南京户部贵州清吏司郎中吴湘”,并将历代吴湘后裔被授予功名或担任官职者亦列入,以光耀祖德,彰显家声,“流芳”牌坊于是成为吴湘整个家族的石牌坊。而吴凤本人因没有任过实际的官职,所以只在门顶小石匾留下“孙吴凤立”的小字。

  “流芳”牌坊流芳百世,历代重修

  流芳牌坊高约8.5米,宽约7.5米,为三间四柱五楼式白麻石牌坊,原立于太忠庙前直街。牌坊三层明楼飞脊翘角,明楼下均饰有斗拱。顶层明楼九脊歇山瓦形屋顶,石脊正中饰有石葫芦,两端饰有螭吻对峙。二层明楼石匾额,前后正中均竖行阴刻硕大“恩荣”二字,石脊两端亦饰螭吻对峙。一层明楼中间石匾额,前后正中均横刻硕大“流芳”二字,左右分别竖行阴刻立牌坊的地方官员官职、姓名及吴氏功名、官职姓名小字,石匾额下横梁阴刻“南京户部贵州清吏司郎中吴湘”大字,横梁下有一石匾额饰浮雕“双龙戏珠”。左右间上边小石匾分列竖刻立牌坊及历代重修时官员赠词、年代、嗣孙重修等小字,整座牌坊显得古檏大方。“流芳”牌坊始建于明正德九年(1514年),距今已有近500年的历史,是朝廷为表彰明代南京户部贵州清吏司郎中吴湘及其家族科第功名而立。“恩荣”,就是朝廷“恩赐荣誉”之意。“流芳”,即“流芳百世”之意。吴湘乃今日永定汤湖吴氏的先祖(历史上汤湖曾由上杭县辖)。“流芳”牌坊是汤湖吴氏的荣耀。

  从“流芳”牌坊正面一层明楼石匾额正中“流芳”二字右边上款可知,明正德九年甲戌,福建省、汀州府官员为吴湘家族立牌坊,牌坊上款按官职大小竖行分列署名者有:巡按福建监察御史张景阳,福建布政使司左参政王子吉,钦命饬兵备道管分漳南迁□□,汀州府知府唐淳,汀州府通判刘衮、陈琚,汀州府推官莫仲铭,上杭县知县陈思诚,上杭县县丞陈秉,上杭县主簿张泰,上杭县典史潘昌,上杭县儒学教谕李朝会,上杭县训导罗大经、刘耀。可见地方官员对此十分重视。

  左边(下款)按辈份高低竖行分列阴刻吴氏各代功名官职姓名小字,有吴谷用、吴澄、吴琚、吴珂、吴璲、吴世奎、吴岳、吴彦、吴绍周、吴学广等。吴湘后裔有功名、为官宦者众多,牌坊上就列有被授予功名或担任官职者14人。由此可知,汤湖吴湘家族在整个明代可谓科甲不絶,世济其美。特别是吴珂(字廷鸣,号湖山),于正德二年以廪生中式第十二名举人,任寿张令,后因服丧回乡,絶意仕进,日与周勋、丘道隆辈诗文酬唱,捐田赡学,为邑首倡,送入白沙里田税一百三十秤。义声所布,感逮士民。吴珂确实为地方做了很多善事。地方官上报有关部门表彰,在县东儒学左边为其立“世美” 牌坊。短短的时间,一个家族就立了两个牌坊,可见吴家当时的显赫。

  从牌坊背面文字可知,明万历二十九年辛丑冬,牌坊曾重修。一层明楼中间石匾额正中“流芳”二字右边上款按官职大小竖行分列阴刻重修牌坊的地方官员官职姓名,有:巡按福建监察御史刘应龙,饬汀漳等处兵备漳南、福建按察司副使金节,汀州府知府黄应奎,汀州府同知符启,汀州府通判周士达,汀州府推官李春华,上杭县知县梁祖寅,上杭县县丞刘承芳,上杭县主簿方梓,上杭县典史平应旸,上杭县儒学教谕姚柄,上杭县训导范天然、廖祯。可见万历朝重修时地方官员仍十分重视。

  正是人才辈出,吴湘后裔也十分重视“流芳”牌坊带给家族的荣耀,自正德九年立“流芳”牌坊后,明清两代于万历二十九年辛丑岁、康熙辛未岁仲秋月、雍正乙巳岁仲秋月、嘉庆乙亥岁季冬月、光绪丁酉岁仲秋月曾进行过五次重修。

  流芳牌坊具有历史价值和文物价值

  吴湘原属上杭县胜运里汤湖人。民国时汤湖改由永定县管辖,现为合溪乡的一个行政村。流芳牌坊乃现今永定县合溪乡汤湖吴氏先祖所立。

  从“流芳牌坊”的麻石材质,看去那么光鲜。可推测,现存“流芳牌坊”应是历经万历、康熙、雍正、嘉庆、光绪各朝重修,至最后一次光绪丁酉岁(1897年)重修的物件。

  如今,流芳牌坊成为上杭县城唯一幸存的石牌坊,历史价值和文物价值极高。

  颁发给吴湘的圣旨

  民国十六年杭永《渤海吴氏宗谱·卷首·杂记》载有一则有关吴湘的圣旨,全文如下:

  敕户部贵州司郎中吴湘

  制曰:国家以户口、田赋、金帛之政任之户部,而置属特详,俾各分理一方,非志存乎公清,才堪乎繁剧,弗足以称尔。奉议大夫、户部贵州清吏,司郎中吴湘,始以才艺,为属地官暨陟正郎,克勤厥职,是用锡之诰命,以为尔荣张此茂恩,益勤只慎,盖朕方以养民之政寄之户部,尔必公必廉,勿狃于习,庶副朕怀,尚有显官,需尔后效其往。钦哉!

  此为永乐帝颁发的圣旨,行文和口气还留有乃父朱元璋的文笔遗韵,与后世的圣旨行文略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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