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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视野下中国民主化的路径选择

  一、民主化路径的选择

  不断推进民主政治建设是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必然要求,也是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的既定决策,在这一点上学界和政界都有高度共识。但是在如何进行政治改革或实现民主化的路径问题上,却存在不同看法。

  在我国诸多有关民主化路径的研究中,“以党内民主示范并带动人民民主”和“人民民主与党内民主并进”是两种最重要的不同改革路径,但都有其合理性。然而,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内民主制度体系,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因此,以党内民主示范带动党外民主已经成为现实选择,所以我们应该统一到这一路径上来,否则不同路径选择会打乱民主化的战略和策略部署,在实践中引发混乱,难以保证民主稳定推进。然而,党内民主如何带动人民民主?尤其是党内民主发展到什么程度再启动人民民主?人民民主对党内民主有何种作用?这些问题都需要进行探讨,要结合民主的实践处理好这些关系。这就要求我们全面探讨这一路径发展,既要阐述其合理性和有利因素,也要阐述可能阻碍这一路径发展的客观和主观因素,还要通过比较吸收其他路径的优点,才能在实践过程中排除各种阻碍因素,有效实施这一路径。

  从早发现代化国家的民主化进程看,民主发展基本路径是先有一定程度的人民民主,再有政党,进而是人民群众与政党共同推进民主化进程。从后发展国家的政治发展进程看,政党产生时多为革命性政党,其主要任务是领导民族斗争或革命斗争,以争取民族独立而不是直接推进民主化。一般来说,这些政党在领导革命或民族主义斗争取得胜利后,多数都建立了强大的威权主义或全能主义政权,实行一党执政。应该说,在近几十年来民主化浪潮中,在一些民主的主客观条件较为成熟的国家中,执政党都在不同程度上参与到民主化之中,其中在一些由反对党主导的转型中,反对党和执政党有所妥协,从而使转型较为平稳;在另一些由执政党主导和反对党参与的转型中,主要是在威权主义体制内推进民主化;还有一些社会主义国家则是在执政党主导下实行了体制内的政治改革。在第二种模式和第三种模式中执政党都是推进民主化的重要力量,不同的是在第三种模式中执政党完全主导了政治改革或民主化。从这三种模式或路径来看,尽管执政党或上层精英已经越来越多在主动推动民主化进程,但由人民群众与政党共同推动会使民主化前进步伐更大,而完全由执政党主导的政治改革或民主化则在较长一个时期很难排除各种阻碍因素。从这三种模式来看,以“党内民主示范和带动人民民主”具有很强的中国特色或社会主义特色。但是我们也应看到,这种特色在相当程度上并非是唯一的或排他性的,也就是说,从推动民主化的力量看,源于第三波民主化时期的由上层政治精英参与甚至掌握民主化进程的情况越来越多,似乎新的在体制内推动民主进程的模式正在形成。

  从世界民主化进程来看,19世纪和20世纪上半叶的民主化大都是人民群众自下而上推动的,但到20世纪末“第三波”民主化以来,上层政治精英尤其是执政党领导人越来越力图把握政治发展的主动权,出现了他们与下层群众或执政党外的政治精英协商推动民主化进程的现象。

  从中国情况来看,在改革开放之初党中央就力图推动政治改革,邓小平指出:“我们各种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的改革,要坚定地有步骤地继续进行。这些改革的总方向,都是为了发扬和保证党内民主,发扬和保证人民民主。” 1980年代开始就在全国开始进行民主政治建设,包括党和国家领导体制改革、在农村进行村委会选举和各级人大代表选举等。此后历次党的代表大会报告都把政治改革放在重要位置。2012年以习近平为核心的中央领导集体执政以来,不仅加大力度推进经济和社会领域改革,而且在政治领域也坚定进行了一些改革,例如进行廉政建设,加大对官员和政府的监督;简政放权,以市场化为导向改革政府的管理方式。这表明,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改革进程包括政治改革都是在执政党的主导下进行的。

  由执政党掌握民主化主导权有助于民主化的稳定发展,而这是渐进式转型的重要保证。从政治转型历史看,尽管我们说革命或激进的转型是某些国家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唯一可能的选择,也是推翻一个旧制度的最有效选择,但真正的完成社会转型则是一个较长过程,实践证明,改革或渐进式转型更为有效。从政治文化和社会变迁的规律看,革命性转型在短期内很难使社会和文化发生根本性改变,它们通常只是导致了形式上巨大变化,而要实现内在“质”的转型则要经过长时间努力,至少要建立起与这些社会形式相适应的文化内容。革命这种非连续性行为会在相当一段时间导致文化的“无形式”,尽管革命者会以某种革命文化来迅速取代“传统的”文化,但实际上这很难在短时期内为人们所接受,也就是说,革命者很难在短期内或一代人时间里通过教育人民来重新确定文化导向。从政治视角看,急速政治转型在相当一段时间难以建立稳定的民主制度和机制,这是由于大众和精英无论在思想上还是行为上都需要一个习惯和实践过程,所以民主制度还不能有效运作,起不到整合社会分裂和稳定政治局面的作用,反而更可能因为政治系统过度开放以及政治参与门槛过低而加剧社会分裂和冲突。由此看来,在长期增量变化中所完成的转变要多于企图通过激烈革命所完成的转变。一些国家把文化变迁看作是一种系统社会工程,它们伴随现代化进程通过长期文化和社会化活动来实现由传统向现代社会的转型,而不是以文化革命方式来完成这种过渡,但却发生了实质性转变。

  二、阻碍党内民主向人民民主扩展的因素

  党内民主脱离了人民民主会削弱其改革的动力,这可以从国际国内两个方面来分析:

  民主发展实践表明,优先获得选举权的人群或阶层把选举权作为一种特权来保护是一种比较普遍现象,他们可能会在很长一个历史时期中都反对选举特权向外扩散,因此,选举权扩大是一个上层精英与下层群众长期博弈和逐步推进过程。作为西方民主起源的古希腊雅典的城邦民主制对世界民主政治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然而,雅典城邦民主制存在明显局限性,它只是少数人民主。首先是广大奴隶群众不仅毫无权利可言,而且被明目张胆地列为专政对象。其次,这个民主政治的范围即使在自由民中也很有限,妇女皆不能参政,外邦人也无任何权利,这就使自由民人口总数一半以上与它无缘。而由于城邦只给自己公民享受权利,公民权本身变成一种特权,公民范围不见扩大反而缩小,非公民获得公民权相当困难,这也就堵塞了雅典在政治上自我扩大之路。在英国,上层资产阶级获得选举权后,设置了财产等各种条件,把选举权限定在很小范围,直至300年后,才在19世纪民众近一个世纪的争取选举权斗争后实行普选制。在美国,从殖民地时期直至独立后很长一个时期,选举权还是少数资产阶级专属权利,直到19世纪上半叶人民群众掀起争取选举权斗争,在日益强大压力下,国会才取消了选举权的财产资格。而黑人争取选举权斗争更为艰难,道路更为漫长,直至1960年代美国黑人自由民权运动风起云涌之时,才真正争得选举权。

  从当代诸多国家或地区民主实践看,由于民主开放了政治体系,降低了政治参与门槛,政治参与急剧扩大,而人们在短时间难以习惯和掌握民主机制,这时各种利益集团就可能利用自己占有的优势资源操纵民主机制来维护幷发展既得利益,使民主制度经常显现排他性和保守性,例如这种选举很容易为家族势力和国家资源的占有者所利用,在东南亚很多地区,在相当一个时期,选举或者是被本乡本土所支配,或者是被受更大的地方势力或某一阶层操纵的政党所操纵。在此情况下,民主充当了强势保守势力维护既得利益的工具,他们会阻碍现状改变,即阻止民主进一步发展。换言之,民主制度构建过程也是利益主体通过政治参与来改变利益分配过程,一旦形成新的利益分配结构和机制,而这种结构和机制还不够成熟,从这一结构和机制中获益的强势的既得利益者就会把这种民主机制作为维护和发展自己利益的工具。所以,不成熟的民主机制有时不但不能成为维护公民权利龢利益的工具,反而可能成为强势者控制权力龢利益的工具。

  从中国情况看,改革开放和初步的民主政治建设在推动中国社会巨大经济和社会变迁的同时,也使一部分人得到一定政治、经济和社会特权,他们形成了改革开放后新的既得利益者,他们在利用新的有时是民主的机制来维护自己的特权或既得利益。例如,市场化改革和政治的适度放松使一些官员利用政治权力支配大量的在计划经济时代不可能支配的经济和社会资源,加之传统文化中特权思想的影响,他们依靠政治权力获取和维护特权利益的思想根深蒂固;在已经开放的基层有限选举中,出现了很多家族势力和地方精英操纵选举的情况,他们利用家族、亲朋好友和贿选等手段操纵选举,选出本家族或本利益集团的人,企图垄断当地选举龢民主,企图把这项权利作为自己的私利而长期占为已有,有的地方这种现象很严重;人大代表的政治地位和选举权利在一定程度上也成为一种特权,由于人大代表较少受到所代表地区群众的制约,因此他们更多顾及上级而非群众的监督,这也使他们缺少扩大民主权利的动力;由于我国政治开放的程度有限而经济更加开放,因此这一问题在国有企业改革困境中表现更为明显。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的改革已经引起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国有企业的管理者甚至职工以及参股民营企业的权力龢利益博弈,甚至引发了意识形态争论,使一部分利益相关者消极对待甚至阻碍改革推进。实际上,近20年来我国国有企业在所有制的改革方面进展较慢,多于意识形态龢利益博弈有关,结果是本来是以市场化为导向的改革,最后总是以国有垄断结局。这些都说明一旦享受既得利益,就会成为改革或进一步扩大平等权利的阻力,尤其是保护自己的经济利益常常要通过通过保护自己的政权特权来实现。

  从党内来看,当党内民主有所发展后,不论是选举民主还是协商民主,必然使得上级与下级、组织与个人、中央与全党的关系不再是单向度的,而是有一定程度互动。与现在相比,普通党员的民主权利会得到进一步落实,普通党员对党的组织、下级组织对上级组织的制约和监督会进一步加强。这时,党的权威不能只靠自上而下的党的组织原则来保证,还要在相当程度依靠全党对党内生活的民主化程度的认同来保证。在此情况下,普通党员主体地位会进一步凸显,他们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监督和制约党委领导,这就意味他们可以通过行使民主权利给自己带来一定利益,这时党员所拥有的超出一般群众的选举权就会成为特权,因为只有他们才有对党和政府的监督和制约权力,从而可能形成既得利益。具体来说,不少地方进行党委领导班子公推直选、公推票决、党务公开等一系列试验性改革,党员民主权利得到进一步落实,开辟了有限政治竞争的新路径。党内民主似乎缺乏进一步发展动力,原因是现实中党员尤其是掌握一定权力的党员都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民主特权”。例如,由于党员有选举党的基层领导的权利,尤其是党的下级干部具有用选票评价上级领导的权利,这些都会使基层领导在相当程度上赢合党员群众的利益诉求,无论是合理的还是不尽合理的诉求,从而制定一些有利于党员的政策,例如会进一步扩大年青党员报考公务员的特权,会在职务晋升或利益分配上给予一定优惠;会增加向民营企业派驻党员干部的人数;由于党的组织有联系上层的渠道,甚至有利益输送渠道,这些党政合一或党企合一的现象使一些党员不愿意把自己拥有的权利或利益扩大,尤其是不愿意扩展到党外,因为党内民主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成为了一种特权。

  我们知道,民主进程是从精英民主向大众民主扩展的过程,同时也是“民主特权”的获得者与大众博弈的过程。早期民主是资产阶级反对封建主义的精英民主,这既是少数先进人物的民主,也是特权利益者的民主,因为一旦他们从封建统治者手中夺取政权,掌握了新的民主的运行机制,就把民主变成了自己的一种特权。应该说,这种民主在很长一段时间是民主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必经阶段,它是适应经济和社会现代化进程的,也在相当程度上避免了由于启蒙的主观条件不足和教育水平不高而可能导致的民粹主义泛滥或劣质民主的现象。然而,随着现代化推进和社会进步,民主必然会进一步扩大,让更多的人享受到民主的福利,尽管实现民主的路径可以多种多样。

  民主进程也表明,精英民主不会自然拓展为大众民主,而是在客观条件基本具备的情况下,由人民群众和政治精英共同奋斗的结果。早期主要是人民群众的推动,后期政治精英的作用越来越大。显然,出现这种状况的直接原因是由于在民主制中也会产生与统治阶层联系密切的各种既得利益集团,他们曾经是民主推动者,但是在新的民主结构中是既得利益的获得者,因而没有动力去改变既有权力结构,相反总是企图以各种合法方式阻碍进一步的民主化。在一系列社会民主运动压力下,上层精英才不得不降低政治参与门槛,使民众逐步获得民主权利。这说明,只要力量均衡没有被打破,既得利益格局没有被打破,没有新兴利益群体的强大压力,狭小的精英民主并不会出于捍卫某种价值观或者道德自省而主动将普罗大众纳入到民主政治中来。


  李路曲:作者为上海师范大学法政学院教授,比较政治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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